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013330010061
预算金额106.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安亚坤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3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01333001006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中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安亚坤 0311-8666271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辛集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经理 0311-86364809
采购预算金额:10680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长安区城建计划道路修建工程(东塔中路等6条路)设计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6条道路包括:东塔中路(规划路四—太行大街)、磁南路(西庄街—规划路二)、规划路一(沙河大道-磁河大道)、规划路二(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三(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四(东塔中路-磁河大道),道路总长为29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力燃气等迁改入地、铺设雨污水管网、路灯、交通信号等,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青石路缘石、“海绵型”便道及绿化,部分道路新做检查井、雨水篦子、便道砖、树池砌筑、排水管等。
  3)建设地点:东塔中路(规划路四—太行大街)、磁南路(西庄街—规划路二)、规划路一 (沙河大道-磁河大道)、规划路二(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三(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四(东塔中路-磁河大道)。
  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及各个阶段验收等技术问题的处理)等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 :东塔中路(规划路四—太行大街)、磁南路(西庄街—规划路二)、规划路一 (沙河大道-磁河大道)、规划路二(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三(磁河大道-东垣东路)、规划路四(东塔中路-磁河大道)。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特别提示:《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小组成员:张磊、刘立钗、张铁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张磊,电话:0311-86364809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02-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02-2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3 09:30
开标时间:2023-02-23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36480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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