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4451003776000157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68-2863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项目采 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Z4451003776000157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潮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 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 的制作、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采 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采 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O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 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 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 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 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 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 其控股的子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 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 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 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 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 部门(综合管理部、渠道与运营中心)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 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 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出采 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银大厦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银大厦8楼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人”或“我行 ),现对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楣招牌工程采购项 目 二、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海博熙泰支行、潮安金石支行门 楣招牌的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二)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 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交货期:详见采购合同。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律、行政法 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 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 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 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 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由 其控股的子公司。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 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 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 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13.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 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 部门(综合管理部、渠道与运营中心)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 属关系。 14.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 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如受邀方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参与本项目采购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受邀方 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要求受邀方退回已经获取的相关资料,即使采购方已发 出确认通知书、或者已经与该受邀方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经实际开始履行相 关合同,采购方均有权随时终止该等确认通知书或合同。若供应商存在关联关 系,则所有关联关系企业的报价文件无效。 四、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我行发出采购公告时,可 将《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一并发出)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箱:boccz zhglb@163.com。 以上两份扫描件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我行拒绝接受以下报名资料: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名资料;2、不满 足报名需提交资料要求的报名资料;3、以邮寄、传真等不按我要求形式提交的 报名资料;4、同一供应商重复提交的报名资料;5、虚假的报名资料。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 出采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 从我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 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我行仅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 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潮州市潮州大道中银大厦8楼。 报价人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 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应答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 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的需要再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30>日(具体时间段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 准);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银大厦8楼。采购方将根据受邀方递交应答文件的先后 顺序确定具体谈判时间,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受邀方应委派在应答文件中 《授权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若受邀 方临时更改授权代表,该授权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出席 谈判会议。 七、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 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我行采购部门 电话:0768-2863028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中国银行潮州分行八楼 收件人:综合管理部,邮编:521000 (二)我行监察部门 电话:0768-2863072、0768-2863341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中国银行潮州分行七楼 收件人:驻行纪检组,邮编:521000 八、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 行采购的项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