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第1标段答疑公告
移动电子产品视屏盖板玻璃智黑板网络学习软件扩建液晶屏智慧教室互动黑板电脑主机系统集成数据治理与管理学生成长档案系统复杂系统录播系统液晶面板决策服务教师教学系统家校互动系统系统整合评比活动系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系统软件安全开发800万像素高清高帧率实物展示资源管理二次开发教师发展档案智慧校园数字基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内置实物展台办公建筑智慧黑板信息化办公教学设备喇叭网络教研系统立体声功放音响智慧题库系统app教室改造AI智慧教室校务管理系统智慧照明传统书写黑板AP虚拟化功能智能化工程显示设备微课直播录播教室教学平板电脑多媒体显示屏信息系统建设釆用电容触控技术其他产品广播用房整机采用防水设计触控玻璃精品课例资源大平台应用积分管理系统教育督导评估系统统一APP防啸叫电路装修MTBF充电柜多媒体中控数字式高保真功放喇叭设计教师发展学校钢化玻璃改建互联网学校智能化建设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工程扩声方案护眼节能灯智能备授课新建名师工作室拆除分组互动系统麦克风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家长学校班班通教科研数字资源软件开发教学管理系统物联网+教育大平台学业评价系统施工互联互动服务无线AP室内无线接入点釆用代建智慧课堂产品智慧学校建设软件平台研发修缮安全运维服务软件测评电子智能化软件产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硬件产品录播设备信息化系统精品录播数据填报系统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智能黑板校园建设疾病防控管理系统网络学习空间服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平台基础资源教务管理系统物联管控校园办公应用备授课资源安全集成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sj2022gc025001
预算金额18700.34万元
招标公司亳州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李方坤135156812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瑞瑞139668951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项目 项目编号 BZSJ2022GC025001
招标人 亳州市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 亳州市药都大道亳州电大院内
招标联系人 李方坤 联系方式 13515681209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王瑞瑞 联系方式 13966895158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关于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答疑文件 各位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2GC02501)疑问,回复如下: 提问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4条“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根据招标文件分析,本项目中与该证书相关的建设内容仅为集成及运维服务,其它证书内容均未体现。经查,在参与项目的浪潮软件公司拥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二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一级)”三个子项证书,唯独没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安全运维服务证书”,该项评分罔顾本项目实际要求,为其量身定制。 建议修改为:“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共包括安全集成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其它子项予以删除。 回复: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4条调整为:“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6)安全运维服务证书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提问2: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5项:“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企业的AAA信用等级证书是由信用评估机构依据企业资信进行评定并颁发,指定软件协会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是为参与项目的浪潮软件公司加分定制的。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回复: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5项:“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修改为“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 提问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6项“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此项评分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建议删除。 回复:此项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有关,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项目设计方案,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企业信用”中(第35页)第7项“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此项评分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建议删除。 回复:此项与本项目招标内容有关,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项目设计方案,本项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软件测评证书(CMA或CNAS)得1分,否则不得分”。 提问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类似业绩: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每提供 1个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电子智能化类或信息化系统类项目),得 2 分,此项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属于公共建筑类项目,建议将公共建筑类型明确。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类似业绩: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每提供 1个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业绩,得 2 分,此项满分 2 分。 注:公共建筑类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指挥中心)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誉要求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 0.5 分。(满分1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 1 分,二级及以下得 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经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符合一级资质的单位屈指可数,通过资质等级加分,明显排斥其他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单位。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誉要求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 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提问1回复执行 提问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5.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得 1 分。 事实依据: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现市场上具有多种类型行业协会颁发,如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施工领域、集成领域AAA以及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等等。以特定行业颁发的证书作为加分项,明显具有排他性,为保持投标市场公平公正原则,建议将颁发的行业协会删除。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5.投标人具有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得 1 分。 回复:按本通知提问2回复执行 提问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校园建设不仅包含信息安全同时包含网络安全建设内容,仅以信息安全作为加分条件太过片面,建议增加网络安全相关资质。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或网络安全设计与集成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证书多为从事软件测试机构或企业申请获得的证书,大多从事智能化信息化优秀企业不具有此项证书, 而本项目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软件只是本次项目建设中的一部分,而以大多企业不具备的资质作为加分条件,明显具有倾向性,为避免此项对其他潜在投标单位造成不公平对待,建议将软件测评实验室删除。 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企业信用要求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回复:参照本通知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1.1技术标企业荣誉中,产品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和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 1.所有参数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得 8 分;2.核心技术参数(“★”项)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非“★”的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 0.5 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满分 8 分。注:本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条为准。” 此项评分办法中产品参数已被某潜在供应商报备,其他公司拿不到证明资料。严重损害其他潜在投标人利益。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和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 1.所有参数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得 8 分;2.核心技术参数(“★”项)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非“★”的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 0.5 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满分 8 分。注:本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条为准。投标时提供响应承诺即可,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11:第三章 评分办法 企业类似业绩中: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每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 10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电子智能化类或信息化系统类项目),得2分,此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类似的合同业绩,但是不得要求提供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五十九号认定,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该项目直接将业绩设置在10000万,安徽省内几乎没有多少潜在供应商能满足,且安徽省教育厅2019年、2020年两期智慧学校建设,均未对供应商业绩做金额限制,亳州市却凌驾省级项目要求之上,该项目明显在屏蔽行业内大多数潜在供应商。 回复: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21页1.1.1 。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 第三章评分办法企业荣誉中: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0.5分。 事实依据:安徽省内做教育行业信息化的公司,具有ITSS一级证书的几乎没有,像讯飞、新华、天立泰等大公司均是二级,这条加分限制,是为浪潮等公司量身定制,我司对该项目方案设计的内幕持有保留意见。 回复:本项目为面向全国范围的招标项目,本项属于加分项(不属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3: 第三章评分办法企业荣誉中: 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 (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5.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能完全满足以上各项加分项,只有浪潮等公司,省内做教育行业信息化的公司,基本不能完全满足,且该项目综合评分方案为先技术标评分,只有技术分前几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分,所以该几项设置,直接屏蔽了大部分潜在投标人,都无法进入商务标评审。 该项目1.8亿预算,硬件设备占比70%以上,剩下的为各种软件和服务,主要还是以产品为主,但评标方案设计,不以产品为主导,只对投标人设置了40分技术分我司严重怀疑,该项目指向特定供应商。 回复:按招标文件提问1回复、提问2回复和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14:智慧课堂无线AP参数第5条 设备应具备AP虚拟化功能,实现一台AP虚拟为多台AP,分别受不同AC设备独立管理,互不影响,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事实依据:此项参数,基于我公司在市场调查,此参数中“具备AP虚拟化功能”目前主流品牌:如华三、信锐、华为等均不满足此要求。如其他厂家满足,请列举能够满足参数的主流厂商三家以上,否则这就严重违反了我国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直接删除该参数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15:智慧课堂无线AP参数第15条 为保障设备受到外部机械碰撞仍可以保持结构完整、功能完备,要求所投室内无线接入点符合国标GB/T20138-2006即《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标准,至少达到防护等级IKO8,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复印件; 事实依据:此项参数,基于我公司在市场调查,此参数中"防护等级报告"目前主流品牌:如华三、信锐、迈普等均不满足此要求。如其他厂家满足,请列举能够满足参数的主流厂商三家以上,否则这就严重违反了我国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直接删除。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16: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的。1.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 )中级及以上职称。”而招标文件第34页“2.1.1项目组成员荣誉”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是:“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机电工程、电子信息、信息技术等专业。”这两条对“智能化相关专业”的要求描述不一致。 事实依据:对智能化相关专业的要求描述不一致。同算机专业的职称是以考代评,目前都是统一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取得证书即具有相关职称 建议修改为: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软考证书)、机电工程、 电子信息、信息技术、自动化、电气等专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回复:招标文件第34页“2.1.1项”和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更正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智能化相关专业为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 提问17:招标文件35.页“2.1.1、企业信用”中“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5.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该项评分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事实依据: 经过查询,上述四项(第2、5、6、7)证书,全国范围内有且仅有浪潮软件公司一家可获得满分,有明显的指向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应予以修改。 建议修改为: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三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提问2回复和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18:我司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得知只有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才允许釆用代建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示说明本项目的项目性质;根据2019年7月1日颁布执行的《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 政府釆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 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和“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 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说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 回复: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已履行完毕,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提问19:招标公告二、招标条件: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87003489. 90元。 事实依据:我司查询亳州市财政局相关数据得知亳州市1-4月,全市财政预算收入62.4亿元,财政预算支出116.1亿元,财政支出几乎是财政收入的两倍,虽然教育是属于民生事业,但是一次性耗费如此大额的财政资金是否有必要?根据 《政府投资条例》“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 相适应”,招标人是否可以釆取分期分批次建设?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示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回复: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已履行完毕,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提问20: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事实依据:公司资质确实能体现公司的实力,但并不是绝对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不能限制投标人准入门槛,拥有智能化资质的公司众多,但是具备 智能化壹级资质的公司并不多。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的时候选择最优的投标人, 可在评分标准中体现,如果一家公司各方面都很优秀,且技术、服务能力都很强, 但是却只有智能化二级或三级资质,就没办法参与本次项目,招标人也是失去了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机会。恳请降低准入门槛,并调整评分设置。建议按等级进行 评分,例如智能化壹级资质得1分,二级资质得0.5分,三级资质得0.3分。如不然,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示说明智能化壹级资质的必要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1: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事实依据:机电工程专业资质多用于机械、数控机床、电子、工程行业,本项目釆购内容偏货物,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资质是否有失偏颇?请公示说明该资质的必要性。建议删除该资质要求。 回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3、财务要求 事实依据:该项目预算超1.8亿元,又是一个标段建设,中标人或承建商是否有经济实力建设?中标人或承建商是否有财务相关的不合规行为?为何招标文件只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质,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表?中标人或是承建商的财务状况会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实施,建议招标文件增加提供财务状况表的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于定标时备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其他要求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对相关人员资质做出要求,却对相关人员数量不做要求,难道人员资质只是个噱头?又或者是用来设置门槛?即使无法估量具体人员设置,也应该做出最低要求,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人员安排计划表,且定标时进行公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4:投标人须知-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颁发时间 须是获取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做岀此条限制的初衷是什么?每个厂家的产品功能有许多相 似之处,但是软件著作权名称并不完全一样,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软件著作权具体到详细名称,这么有把握潜在中标人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 就已经具备?还是说已经亲眼目睹所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如此,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在该项目公开挂网招标之前就已经接触潜在中标人,这已经严重违 法!此条要求非常不合理,投标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只要是经过国家版权局认证 出具的真实证书,为何不能用?建议删除该条要求。 回复:本项目所列产品软件著作权名称仅为方便描述软件功能,未指定任何厂家,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类似产品软件功能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证书,其著作权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提问25:评分办法-2.1.1:技术标:项目组成员信誉:1.拟派项目经理具 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 师职称的,(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机电工程、电子信息、信息技术等 专业。)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 规划管理师等软考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任意一项均可)的,得1分,满分1 分; 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 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虽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但 是同时也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改项评分中所要求的资质有高级、中级和初级之分,招标文件直接要求提供高级,明显是歧视和限制具备中级以及初级资质的投标人。建议进行差异化评分,例如高级职称得1分,中级职称得0. 5分,初级职称得0. 3 分。 回复:本项为加分项,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26:评分办法技术标:项目组成员信誉:3.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员(CISP)等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事实依据:该项评分中的“等职称证书”是指哪些证书?请招标文件详细列出,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类似职称证书请予以接纳并计入评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7:评分办法-2.1.1:技术标:企业信用: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 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事实依据:该项评分第2条是进行差异化设置,为何这一条不是?CS等级最高为CS5,结合前文人员资质等的要求都是最高等级,为何招标文件不要求CS5而是CS4?建议修改为:CS5级证书得1分,CS4级证书得0.5分,CS3级证书得 0.3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8:评分办法技术标:企业信用:5.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 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均要求提供的是智能化相关资质,评分办法中有要求投标人具备软件相关资质,这等于是要求投标人既是智能化公司又是软件开发公司,做出这种限制的依据是什么?釆购需求中 的软件产品部分市场上已经有成熟的产品,投标人只需釆购相关软件产品即可, 有哪条法律规定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需要是同一公司?评分中的软件相关资质 应是对釆购需求中所涉及的软件产品厂家做出的要求,而不是投标人!建议删除。 该项目预算不及2019年和2020年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预算,但是釆购需求和评分办法的设置却与这两个项目天差地别,安徽省教育厅已经为智慧学校建设树立标准和样板,招标人根据自身个性需求做一些调整完全合理,但是该项目变动如此不大,只有一种可能:招标文件的需求设计以及评分设计是为某些品牌量身定制!请参照2019年和2020年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需求和评分重新进行设计和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听取意见!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29:评分办法-2.1.2: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审。 事实依据:为何要针对不同的价格设置不同的计算系数?如果需要设置计算系数,那就应该统一标准,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说明设置计算系数的必要性并列岀法律依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0: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智慧黑板釆用一体化结构设计,由传统书写黑板、显示设备、电脑主机、立体声功放音响、多媒体中控等高度集成,非多个独立产品的组合体设备。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以上一体化设计,只是参数描述不同。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 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尤其是删除检测报告的提供,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1.智慧黑板釆用一体化结构设计,由传统书写黑板、显示设备、电脑主机、立体声功放音响、多媒体中控等高 度集成,非多个独立产品的组合体设备。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1: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2.釆用三拼结构,中间为多媒体显示屏,两侧为书写黑板;整个黑板无推拉式结构,可实现整块黑板全平面书写,整机可书写板面(长宽)N4200*1230mm;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三拼结构,中间为多媒体显示屏,两侧为 书写黑板;整个黑板无推拉式结构,可实现整块黑板全平面书写,但是针对于整 机可书写板面积,国内也并没有就智慧黑板书写长宽制定国家强制标准。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 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2.釆用三拼结构,中间为多媒体显示屏,两侧为书写黑板;整个黑板无推拉式结构,可实现整块黑板全平面书写;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2: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3.智慧黑板两侧书写副板面要求符合《GB 50033-2013建筑釆光设计标准》和《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釆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反射比符合0. 15~0.20 的技术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护眼防蓝光设计,但是针对于反射比要求并无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以上两个标准是与教室釆光相关,属于智慧照明护眼节能灯范围,与智慧黑板并无直接联系,同时以上两个标准中也未明确提岀反射比相关内容要求。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 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 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尤其是删除检测报告的提供,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3.智慧黑板两侧书写副板面要求符合《GB 50033-2013建筑釆光设计标准》和《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釆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具备护眼防蓝光功能。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3: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4.液晶屏显示尺寸386英寸,釆用工业级A规液晶面板;中心亮度N400cd/m2; 单屏物理分辨率34K;釆用电容触控技术,手指轻触式多点(>10点触控)互 动体验;连续响应速度WlOms;触摸有效识别W5mm; 质疑:根据《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D ,该文件 明确提出教学多媒体产品使用时亮度应大于300cd/m2且不能超过400cd/m2,否则会对学生的视力产生一定损害。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 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 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 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 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参数:4.液晶屏显示尺寸,86 英寸,釆用工业级A规液晶面板;300cd/m2W中心亮度W400cd/m2;单屏物理分 辨率N4K;釆用电容触控技术,手指轻触式多点(N10点触控)互动体验;连 续响应速度WlOms;触摸有效识别W5mm;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4: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6.要求实测辐亮度WO. 32W*m-2*srH符合GB/T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 安全性》(国家标准)和SJ/T11348-2016《平板电视显示性能测量方法》(电子行业标准)两项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蓝光危害无危险 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护眼防蓝光设计,也有多项国家标准与之 对应,但限制必须符合GB/T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国家 标准)和SJ/T11348-2016《平板电视显示性能测量方法》这两项标准明显不合 理,且以上标准中也未明确提出具体数值要求。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 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 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 尤其是删除检测报告的提供,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6.要求智慧黑板具备护眼防蓝光功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蓝光危害无危险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5: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8.整机在任意通道下,可通过手势迅速调出中控便捷菜单,且菜单调取及操作各 功能触摸速度小于Is,具有任务、输入源、菜单、音量-、音量+、背光-、背光+、 屏幕下拉等功能菜单;并且便捷菜单具备中文提示,可以轻触隐藏,不占用显示 面积。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中控便捷菜单设计,但各个品牌的快捷功能及数量各不相同。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 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 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 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 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6: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9.智能黑板钢化玻璃符合GB15763. 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 璃》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触控玻璃抗磨性能需符合JC/T 2130-2012《移动电子产品视屏盖板玻璃》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钢化玻璃,但钢化玻璃作为智慧黑板其中 的一个组成部分却有这么多标准技术要求并不合理。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 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 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 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9.智能黑板釆用钢化玻璃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7:9. 2. 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0为保障智慧黑板日常使用中防各类酸碱液体腐蚀,产品机身外壳材料需符合GB/T 10125-2012和GB/T6461-2002标准。要求保护等级不低于10级;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外壳材料均釆用防各类酸碱液体腐蚀设计,也有多项国家标准与之对应,但限制必须符合GB/T 10125-2012和GB/T6461-2002 标准这两项标准明显不合理,且其中也并未明确要求至少10级才算符合防腐蚀要求。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 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 改为通用性参数:10.智慧黑板产品机身外壳材料釆用防各类酸碱液体腐蚀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8: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1.整机防水性能通过IP65等级的试验,符合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和GB4943. 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岀具的检测报告;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釆用防水设计,也有多项国家标准与之对应, 但限制必须符合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和GB4943. 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这两项标准明显不合理,且也并无明确要求必须通过IP65等级的试验才可以算作防水。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 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 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 参数,尤其是删除检测报告的提供,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11.整机采用防水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39: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3.扩声方案:数字式高保真功放额定功率,32W;喇叭2个,独立音腔设计, 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岀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具备内置喇叭进行扩声,但限制必须为2个且 功率大于32W明显不合理。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 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 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尤其是删除检测报告的提供,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 *11.扩声方案:智慧黑板具备数字式高保真功放喇叭设计;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0: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黑板内置防啸叫电路,麦克风与喇叭单元啸叫距离W20cm,有效抑制自激啸叫 声;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 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删除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1: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5.智慧教室互动黑板要求前置快捷功能实体按键至少包含(电源、设置、音量-、音量+)等功能按键。双系统共享USB接口 N3个;(提供产品实物照片)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具备前置快捷按键功能设计与双系统共享USB 接口设计,但各个品牌的快捷按键功能及数量各不相同。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15. 智慧教室互动黑板要求前置快捷功能实体功能按键与双系统共享USB接口;(提供产品实物照片)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2: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6.内置实物展台:800万像素高清高帧率实物展示(分辨率33264*2448),自 动对焦,可快速展示教师操作或试验工程;釆用折叠开合式托板,展开后托板尺 寸NA4面积,收起时直接纳入黑板; 质疑:目前主流品牌的智慧黑板均可搭配实物展台使用,但要求必须直接纳入黑板并不合理,不易于售后维护、维修、升级。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 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 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 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 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16.实物展台:800万 像素高清高帧率实物展示(分辨率33264*2448),自动对焦,可快速展示教师操 作或试验工程;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3: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7.要求通过产品可靠性检验,样品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120000小 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可靠性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査; 质疑:MTBF(平均无故障时间):此指标有一个假设,那就是产品的失效率恒定,这就使得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失效率恒定的产品主要是电子产品和复杂系统。即使如此,由于不同产品的生产质量差异,造成早期失效不同,如果考虑早期失效则MTBF就没有意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早期失效可以降低,但是无法彻底清除。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电子产品恒定失效率是存在时间限制的,通常大家认为是30-50年,也就是说超过这个时间也就不存在恒定失效率的概念了,虽说几乎没什么产品需要持续工作几十年,但是从严谨的角度考虑,由于恒定失效只是特定时间内有效,所以MTBF也变得没有意义,与产品本身品质、质量、使用寿命没有任何直接关联性。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出具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删除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4: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18.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实际使用过程中维护的便利性,要求智慧黑板 CCC证书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为同一公司体系,不接受OEM产品。 质疑: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为同一公司体系与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实际使用过程中维护的便利性并无直接关联,而且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包括联想、惠普、 戴尔、苹果、华为、微软、谷歌、小米等均釆用以上OEM模式进行生产加工。因此,以上要求并不合理,我方认为必须修改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建议修改为通用性参数:18.为保证产品质量、供货进度及 实际使用过程中维护的便利性,提供智慧黑板CCC证书。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5: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20.微课直播:支持录制时自动切换屏幕和摄像头画面,自动导切,当屏幕不动时切换成摄像头画面录制;支持开启直播,对校内指定黑板进行直播,也支持推流到第三方直播平台 质疑: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 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删除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6:9.2.2班班通(智慧黑板)班班通智黑板 20. 配备头戴式2. 4G无线麦克风,最远距离N20M,内置锂电池续航时间不低于8H;开机自动对频,抗强干扰,即插即用,支持3. 5mm/6. 5mm转接。 质疑:我司咨询智慧黑板行业排名前十的品牌,包括希沃、鸿合、海信、创维、长虹、欧帝、文香等,没有一家是可以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并都表示以上参数为上海易教智慧黑板控标性参数,具有唯一性、倾向性、限制性。因此,我方认为必须删除以上参数,让更多的品牌参与进来,保证业主合法权益。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47:1、招标文件第34页,项目组成员信誉要求:“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管理师等软考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任意一项均可)的,得1分,满分1分; 3.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员(CISP)等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1分计分; (2)以上证书须为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或国家认证,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3)须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0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疑问:招标文件限定了以上证书颁发机构必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国内颁发以上证书的单位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之外,还有工业与信息技术考试管理中心和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等。此处却仅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证书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因此,建议修改为:“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管理师等证书(任意一项均可)的,得1分,满分1分; 3.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员(CISP)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按1分计分; (2)以上证书须为国家主管部门颁发或国家认证,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与信息技术考试管理中心、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等; (3)须提供人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0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回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8:招标文件第35页,企业信用要求:“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疑问:根据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颁发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官网查询结果可见,国内及省内知名信息化和智能化公司:如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均无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 此项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亳州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第8条规定。 因此,建议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三级及以下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回复:此项作为加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9:招标文件第35页,企业信用要求:“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疑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于2019年正式开始资质办理工作,在2020年05月才颁发了第一批证书,该项资质的推广时间过短,不具有市场普遍性,国内及省内知名信息化和智能化公司:如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南大四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不满足此项要求。此项设定的供应商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亳州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第8条规定。 因此,建议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良好级)及以上或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0:招标文件第35页,企业信用要求:“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仅是说明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建设相关能力,并不同等同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本项目要求系统平台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应着重对系统平台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进行要求。而且企业信用评分项第4条,已经要求以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作为评分项,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已经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建设的能力。 此处又要求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重复要求,且超出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亳州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第8条规定。 因此,建议修改为:“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项目系统平台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且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证明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1:招标文件第35页,企业信用要求:“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疑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仅是证明软件测试机构具有相关软件测评资质和能力。为了保证本项目软件的功能满足招标文件和业主使用需求,本项目软件测评应由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第三方权威软件测试机构进行测试,而不是直接由投标人自有的软件测评实验室进行自评。 投标人可以委托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的第三方软件测评实验室对本项目软件进行测评。因此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不合理,也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用且与合同履行无关,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亳州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第8条规定。 因此,建议修改为:“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竣工验收时,提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的第三方测试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回复:按规定本项目需单独进行等保测评,参照本通知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52:招标文件第35页,产品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和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 1.所有参数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得8分; 2.核心技术参数(“★”项)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非“★”的条款,每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目满分8分。 注:本招标文件中的关于技术参数要求以本条为准。” 疑问:我公司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和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等所有招标资料中的技术参数进行了梳理,在与各品牌厂家进行了沟通后发现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产品证明资料具有唯一性,导致其他产品供应商无法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竞争,且唯一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品牌均已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无法为其他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和投标报价,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 因此,建议删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和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等所有招标资料中产品证明资料要求。 8.1、无线AP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锐捷品牌独有。 8.2、充电柜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圆杰品牌独有。 8.3、充电柜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上海易教品牌独有。 8.4、“互联网+教育”平台建设工程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武汉天喻品牌独有。 8.5、录播设备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奥威亚品牌独有。 8.6、除以上列明的产品证明资料为某些品牌独有外,招标文件中还有大量产品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 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和《亳州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第22条规定。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5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机电工程、电子信息、信息技术 等专业。)得1分。 事实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共有3个级别层次(初级、中级、髙级),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高级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属于高级,拥有该证书表明其已经 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岗位水平和能力,因此在评分办法中同时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机电工程、电子信息、信息技术等专业)属于重复条件。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 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0. 5分。(满分1分)事实依据:在评分办法企业信用中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 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 他不得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本身就是对企业在项目建设与维护服务层面的资质认定,与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的认定存在重叠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5: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 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软件需部署在亳州政务云上,政务云的网络环境本身就是按照三级等保建设。因此,将(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 作为评分条款,评分设置不合理,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加分条件,有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回复:按规定本项目需单独进行等保测评,按本通知第1条款执行。 提问5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 格证书是对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资格认定,不适用建设单位在本项目中的评定,而且企业信用评分项中已有对投标企业 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 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评定,属于重复要求。此外,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分为网络环境建设及测评两块,建设与测评需独立进行,不能既做选手又做裁判。综上,我司认为将“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 纳入评分条款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要求,有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57:招标人将本项目放在工程类项目中进行公开招标违反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 本项目主要硬件产品是智慧课堂产品,有110028台教学平板电脑、2076台无线AP、2076台充电柜。主要软件产品有物联网+教育大平台、智慧校园数字基座、互联互动服务,教育大数据支撑和决策服务,网络学习空间服务、网络学习软件、教师教学系统、学业评价系统、智慧题库系统,教学管理系统、互联网学校、家长学校、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系统、教师发展学校、教师发展档案、学生成长档案、教育督导评估系统、疾病防控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系统、评比活动系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系统、大平台应用积分管理系统,校园办公应用、校务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家校互动系统、统一APP、平台基础资源、备授课资源、精品课例资源、教科研数字资源。 本项目65%的内容是智慧课堂,30%的内容是平台、软件、app、资源,3%的内容是其他产品,2%的内容是集成、运维。《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另外,《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对工程的界定为"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由于本项目涉及到的系统集成、施工、装修等工作占整体项目的比重不到1%,远不及正常的货物集成类项目所包含的施工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而依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号)的规定,本项目在品目分类目录中能够确定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属性。那么请问,招标人将本项目放在工程类项目中进行公开招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单位合理怀疑有人通过工程类项目招标的复杂性来达到控标的目的。 回复: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已履行完毕,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8: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合理。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2017年至今金额1亿以上的电子智能化类或信息化系统类项目。 事实依据: (1)同质疑事项1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是智慧课堂、班班通、录播教室等硬件产品以及与教育、管理相关的软件平台、系统等内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本身与招标建设内容适配度不高,投标人资格竟然还要求壹级。该情况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5年度分期付款,且首笔款是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既然无预付款,且验收合格后才能分批次支付。任何一个投标人参与该项目需要垫资1个多亿来完成这个项目,如果做不好该项目,没有一个投标人会投入巨额资金来冒此风险。请问,在完全有利于采购人的招标要求中为何还要设置1个亿的业绩来作为招标门槛呢?除了排斥部分潜在投标人外没有任何作用。 回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9:本项目主要内容是智慧课堂、班班通、录播教室能硬件产品以及与教育、管理相关的软件平台、系统等内容。而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与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一般适用于建筑工程类项目及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将项目经理这一项要求作为投标资格项完全不合理,系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二条之规定。 回复: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本项目特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0: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要求不合理。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显示,评分标准为: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的得1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投标人具有软件行业协会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 “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 事实依据: 本项目为软件与硬件采购,投标人应该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而不是软件研发能力。以上的评分标准倾向均为软件平台研发与开发的能力,与对投标人实际的需求偏差较大,系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二条之规定。 回复: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能力,以上评分标准符合项目需求,请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61:智慧课堂无线AP参数“第5条:*设备应具备AP虚拟化功能,实现一台AP虚拟为多台AP,分别受不同AC设备独立管理,互不影响,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为保障设备受到外部机械碰撞仍可以保持结构完整、功能完备,要求所投室内无线接入点符合国标GB/T20138-2006即《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标准,至少达到防护等级IKO8,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复印件;” 事实依据: 此项参数,基于我公司在市场调查,此参数中"具备AP虚拟化功能"与"防护等级报告"目前主流品牌:如华三、信锐、华为、迈普等均不满足此要求。只有锐捷能够满足。对此,对于智慧课堂无线AP参数的要求系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修改意见: 建议修改智慧课堂无线AP参数,具体请参考安徽省教育厅招标的覆盖全省教学点的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中无线AP的参数,该参数为专家论证的公共参数,同样设备在全省范围已经使用2年,用户反映良好。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62:班班通智慧黑板参数:"*1.智慧黑板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由传统书写黑板、显示设备、电脑主机、立体声功放音响、多媒体中控等高度集成,非多个独立产品的组合体设备。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查;*3.智慧黑板两侧书写副板面要求符合《GB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和《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反射比符合0.15~0.20的技术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查;*11.整机防水性能通过IP65等级的试验,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和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3.扩声方案:数字式高保真功放额定功率N32W;喇叭N2个,独立音腔设计,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查;*.黑板内置防啸叫电路,麦克风与喇叭单元啸叫距离W20cm,有效抑制自激啸叫声;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查;*17.要求通过产品可靠性检验,样品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不低于120000小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可靠性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原件于定标时备查;" 修改意见: 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重新制定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祛除不必要的参数条款及修改相应不合理的技术参数条款,做到不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63:精品录播参数为奥威亚品牌独有的控标参数。 事实依据: 我司经过市场调查,市场上中庆、翰博尔、锐捷、文香、希沃、鸿合等市场上主流品牌均不满足。同时在"雨花区2020年智慧课堂分组互动系统、录播系统及信息化办公教学设备建设项目"中参数与本次项目一样,在"广州体育学院教学楼教室改造和AI智慧教室建设项目"中参数与本次项目一样,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品牌均为奥威亚。因此,本项目对于精品录播的参数设定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它内容,涉嫌控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回复:本次招标的产品参数是招标人实际需求,均未设定固定值,多数产品均可满足相关条件,且产品参数部分未设置废标条款,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也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需求的产品。对于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做要求,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供货或施工安装时交招标人核验。 提问64: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是对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资格认定,不适用建设单位在本项目中的评定,而且企业信用评分项中已有对投标企业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评定,属于重复要求。此外,网络安全等保建设分为网络环境建设及测评两块,建设与测评需独立进行,不能既做选手又做裁判。综上,我司认为将“投标人 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纳入评分条款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要求,有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回复:按规定本项目需单独进行等保测评,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65: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 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是对企业具备软 件测评资质的认定,软件开发与软件测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 方向,在政府釆购项目的规定中,建设与测评、监理、审计 等第三方在整体建设中为业主共同服务但应各自开展。本项目招标清单中所涉及的软件开发,对投标人的考核应从其软件开发能力层面去评定,而非针对软件产品测评的第三方机构资质的认定。因此,我司认为“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与本项目建设内容无关,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要求,有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回复:按本通知提问4回复执行 提问66:评分办法-企业类似业绩 1.在满足招标公告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每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电子智能化类或信息化系统类项目),得2分,此项满分2分。事实依据:以特定行业或区域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建议采购人删除该评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7: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事实依据:此项目建设内容基本全部都是软硬件设施的采购,需要施工的部分仅为简单的智慧课堂和智慧黑板的安装,远达不到专业工程级,要求此项资质是凭空设置门槛,排斥其他竞标人;建议采购人删除此项评分。 回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8:项目组成员信誉(满分7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智能化相关专业指:计算机、机电工程、电子信息、信息技术等专业。)得1分。本项满分2分; 事实依据:要求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实际项目建设内容中对工程施工并无专业级要求,此项属于过度要求,用以排斥其他潜在竞标人。建议删除以上参数。 回复:本项为加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9:项目组成员信誉(满分7分) 3.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测评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员(CISP)等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4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中的需求软件均为各大厂商提供的成品软件,在项目实施中仅需简单部署即可,实在没有必要对项目组成员做如此多的要求,此项要求对于项目实际情况过于严苛,其目的是排斥其他竞标人。 回复:本项为加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0:企业信用(满分8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一级证书的,得1分,二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下列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1)信息系统安全集成、(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5)软件安全开发等,每提供一项一级证书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7.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软件测评实验室中文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关于此项目软件需求,多为已开发的成熟软件做部署需要,设置如此多的软件开发层面的资质要求,无疑是在设置高门槛,排除其他的竞标人。 回复:本项目建设需求是适合本地的个性化需求,所涉及的软件一般需要在成熟软件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系统整合。为保证各软件子系统之间相互兼容、对接,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对投标人拥有以上相关证书给予加分,符合项目需求,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7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3提供 2017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子智能化类或信息化系统类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 自2019年以来,安徽省各地市以及县区陆续启动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于2019年组织招标的“2019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该项目预算2.1亿,在投标人资格项中未做任何倾向性限制,评分办法也是公平公正公开,且未采用工程建设的模式去强加资质门槛,限制投标人参与。亳州市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为信息化政府采购项目,但该项目却以工程建设的方式出现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以智能化和工程类招标的方式设置门槛,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具有严重的倾向性。 回复: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已履行完毕,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72:项目招标方式及评分办法 亳州市智慧学校项目建设内容为信息化政府采购,招标方式以及招标文件的整体设定却是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整个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各种工程类相关的人员证书、资质、奖项等要求均与项目实质内容无关,具备严重的倾向性。 回复:本项目招标前期手续已履行完毕,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各种工程类相关的人员证书、资质、奖项等均与本项目有关,按招标文件及本通知执行。 提问73:“采购内容清单”部分参数要求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公共基础服务”要求,提供“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开放平台”、“安全监管”、“资源管理”、“物联管控”、“数据治理与管理”、“大数据可视化系统”、“网络学习空间”等9个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市级共性应用”要求,提供“智能备授课”、“教学管理”、“互联网学校”、“家长学校”、“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教师发展学校”、“学生成长档案系统”、“评比活动系统”、“智慧校园”等10个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通过市场充分调研和对各厂商提供的公开资料查询,能够同时满足以上19个软件产品软著证书要求的,有且仅有“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与智慧教育相关的公司均无法完全满足。 回复:本项目所列产品软件著作权名称仅为方便描述软件功能,未指定任何厂家,不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类似产品软件功能应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并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证书,其著作权名称不作为评审依据。 提问74:采购需求中的“学业评价”部分未明确使用学校数量,影响投标报价。 回复:本项目建设的学业评价系统面向全市学校师生使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项目设计方案,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文件未对投标人作出新要求,并且对于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第14页,9.8中已经明确。本答疑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充文件为准。 2022年5月27日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2022/5/24 17:00
开标时间变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亳州市教育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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