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1424-04-01-66757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冰坎村、兰鱼村、龙洞村农房风貌与人居
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11-441424-04-01-667573
投资项目名称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冰坎村、兰鱼村、龙洞村农房风貌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冰坎村、兰鱼村、龙洞村农房风貌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 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冰坎村、兰鱼村、龙洞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 成由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1.龙洞村沿河步道工程,包括新建混凝土仿木护栏500m、新建人行道529m、安 装太阳能路灯16盏、新建不锈钢仿木篱164m等;2.新良村农房风貌与人民环 境提升工程,其中包括17栋外立面刷漆共2996m、70栋增加压顶共3075m、安 装3个7*2.4的成品宜传栏和三线整治等;3.冰坎村农房风貌与人民环境提升工 程,其中包括33栋外立面刷漆共4141m、96栋增加压顶共4851m、安装1个规 格为7m×2.40m的成品宣传栏、新建不锈钢仿木篱色103m、新建混凝土仿木护栏 246m、新建人行道水泥压模(含沿河步道部分)2320m和围墙美化与三线整治等; 4.兰鱼村农房风貌与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农房14栋外立面刷漆共2231m、 55栋增加压顶共2600m、安装3个规格为7m×2.40m的成品宣传栏、新建道路(含
招标内容路基)900m和围墙美化、村标识牌与三线整治等工程。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咨询 等后续相关服务)、工程施工、配合完成峻工图至峻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 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 (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期 (交货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 同为准)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0.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6.88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23.34万元(含工程造价咨询费2.9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
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3.1施工单位须持有建筑市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
书。
3.2设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
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施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
上资质。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满足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以下资格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设计企业提供):须 人员、业绩等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
由施工企业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
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
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要求;建造
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
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未在“使用有
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施工企业提供):
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施工企业提供):须具备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
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
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
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
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3.6.1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
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限制参与投标;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限制参与投标。
3.6.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
的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
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件 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 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网站 ( https://ygp. gdzw fw. gov. cn/ggzy-por tal/index.html#/44 1400/index)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 文件开始时间发布招标公告之 日起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方式 2024年 月/ 日18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 8时30分资格预审/投 标文件递交 方式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月 日8: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 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 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月 日8: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 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
开标时间2024年月日 8时30分(与投 标截止时间为同 一时间)开标地点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徐省瘤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TX 具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江街1号
招标人联系人府 魏先生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净设管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火车站东侧义乌小商品批发中 心A栋1504-1506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金、 钟 联系电话14754824801
招标监督机构五华云住房 乡'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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