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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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5443
项目名称东莞市楠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新围沿河路3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楠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0784m2,建筑面积11000m2。项目主要从事瑜伽垫、EVA鞋垫的加工生产,年产瑜伽垫103吨、EVA鞋垫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大气环境影响:1、炼化、烘烤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达标排放。2、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经集气装置收集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达标排放。3、导热油炉:产生的SO2、NOX、烟尘(颗粒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4、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5、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无组织达标排放。二、地表水环境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2、雨水: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3、炼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4、水喷淋废水:经固定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零星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三、声环境:通过距离衰减、减振、隔音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2023-08-02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0769-81266411
通讯地址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充分、排放标准执行错误、源强分析不合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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