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本级2025年01月(至)0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本级 2025年 01(至)0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柴汶河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柴汶河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采购需求概况:本项目主要实施以下内容,柴汶河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问题识别;柴汶河季节性硅藻影响因素调查;柴汶河流域生态需水核算;柴汶河污染源和营养物质输入研究及流域污染物削减核算;柴汶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柴汶河流域美丽河湖保障长效机制方案;美丽河湖建设项目谋划与实施。 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柴汶河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含再生水),水体流动性较好(或水文过程与当地自然条件契合度高),河流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稳定实现“水丰河畅”;柴汶河流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水质达到断面考核标准要求,并符合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柴汶河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稳定实现“生物多样”。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采购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鲁财库[2007]32号、 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及行业标准,安全无事故。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交付或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87.75 2025年02月 1.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2.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www.ccgp -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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