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黔江新城厂2#90KW提升泵大修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江新城厂2#90KW提升泵大修项目(第二次)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黔江新城厂2#90KW提升泵大修项目 。
2.2 招标范围:新城厂2#90kw提升泵大修:提升泵WQ950-20-90基础维修包、电机定子线圈烘烤、电子转子烘烤、转子机封位加工及润滑油(壳牌917)、提升泵表面防腐处理等 。
2.3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此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作业人员须具备1个及以上焊工作业证;具备1个及以上电工作业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从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类似机械设备维修合同总额超过 3万元的为单一业主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
3.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4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格式自理);
3.6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 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3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0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 8 月 20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8月 2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二楼会议室 。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2 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
联系人: 常老师
电 话: 023-79086235 (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