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大灰库附属设备采购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大灰库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28.7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37x03001
预算金额1028.7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8604886133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国胜15512119122
中标公司山东华储环保装备有限公司1028.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大灰库附属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37x03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8月11

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大灰库附属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华储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87850.1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江苏纽普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73100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前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345820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山东华储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赵磊。

江苏纽普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董德章。

江苏前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授权代理人:王国胜。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山东华储环保装备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1)宁夏天元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2*10万m钢板仓总承包EPC工程2)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四期灰库扩建项目均化、收尘、输送系统和附属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等项目3.非联合体非代理商投标。4.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规模以上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江苏纽普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1)内蒙古酸刺沟电厂二期2×660MW机组工程干灰卸料设备及气化槽装置。2)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60万千瓦煤炭地下气化发电工程灰库卸料设备等项目3.非联合体非代理商投标。4.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规模以上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江苏前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1)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煤电项目灰库系统设备,2)漳泽发电厂2×100万千瓦“上大压小”改扩建工程辅机设备3.非联合体非代理商投标。4.投标人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规模以上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dsrdwzb@163.com\lb_liu@chng.co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山东和胜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鼎龙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业绩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中3.2.1业绩要求。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写字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邬丽爽

投诉受理电话:13848127845

投诉受理邮箱:fgwghdlk@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04886133

电子邮件:jsdsrd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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