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2年-2023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2-sh10-fw735/zb-cqsyb-2022-006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2年-2023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2-SH10-FW735/ ZB-CQSYB-2022-006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在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矿权区内开展天然气勘探工作,目前工作量为:试采井4口,勘探井18口,随着勘探认识不断加深,后续将会新增勘探井。需对该区块的试采产出的气田水及后续完成天然气(页岩气、常规气)钻井压滤液、压裂返排液和试采产出气田水进行平台间转运或转运+处理,气田水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气田水及井场其他污水,暂定需要平台间转运水量约520000方、转运至符合资质要求的工业污水厂处理达标外排水量约420000方(以实际为准),目前上述井平均转运距离永川区约15公里。根据勘探开发实际情况,为了保证环保达标,需专业服务队伍对气田水转运及处理进行日常管理,保证气田水转运安全和水质达标后外排。

2.2 招标范围

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2年-2023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包括对区域内气田水实施区内平台间转运及转运至符合资质要求的工业污水厂处理达标外排,本项目所指气田水包括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试采产出气田水,预算额度为5000万(不含税)。管理界面在甲方属地内的预处理、装车等由甲方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实施,气田水装车离开甲方现场后的拉运和水处理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保证提供正常拉运能力500方/天,此外乙方还具备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应急拉运能力达到700方/天。气田水转运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保证项目合规合法。

2.2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2年-2023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标段一),投资费用约3000万元(不含税),具体以甲方下达的转运、处理工作量为准。

标段二:浙江油田大安区块2022年-2023年气田水转运处理项目(标段二),投资费用约2000万元(不含税),具体以甲方下达的转运、处理工作量为准。

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评标的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考虑到人员、机具配备等服务能力因素,则:如果投标人在第一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其在第二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大安区域辖区内(主体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大足区及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合江县等矿权区内)。

2.5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①环境污染治理(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含工业废水处理)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污水处理厂具有工业污水排污许可证;③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⑤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允许接收和处理天然气(含页岩气)或石油废水、返排液等来水的批文。须提供证书及批文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3.1.3投标人具备接收不小于700 立方米/天的富余日处理能力(应提供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报告、排污许可证、生产运行报表等资料)。并承诺每天预留 500 立方米处理量用于接纳本项目来水。

3.2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人员要求:

3.3.1专职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从事污水处理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且至少具有3口井压裂返排液处理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2专职技术人员: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至少2人,须具有有效的应用化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从事工业污水达标处理知识基础和熟练的污水拉运、处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3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投标人拟派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人员工作简历),且具有从事安全环保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3.3.1-3.3.3要求中,本项目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①合同扫描件+②岗位聘任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有从事相关岗位的经历,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4每辆拉水车需配备驾驶人员(人数需与配备车辆数量一致,该人员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驾驶员应具有相应资质驾驶证),须提供驾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商业保险和驾驶证(均提供复印件,且每位驾驶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商业保险和驾驶证中人员姓名一致)。同时,上岗前需提供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证书,且提供驾驶员岗位通过培训证明。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除驾驶人员外,其他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的社保情况证明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日之前半年内;如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属于有效),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4车辆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正常拉运的普通标准罐车至少有10台,且拟投入车辆必须配备可供招标人在线实时查询车辆位置的GPS监控设备(需提供账号)。

3.4.2必须是原装罐车,不得使用改装的背罐车。

3.4.3 拉运车辆可以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车辆登记证明,不能转租。

注:以上所须证明材料中,车辆信息必须与现场实际提供车辆的一致。须提供①车辆行驶证扫描件②车辆年检合格证扫描件③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扫描件④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证明材料扫描件⑤须提供显示相关车辆在线GPS监控系统图片。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按时完成承包外排污水拉运处理项目的有效业绩,至少1份。

注: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合同及原甲方出具的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技术质量要求:

污水厂处理合格达标外排,水质满足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执行标准。

注:须提供最近六个月内合格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化验报告或近六个月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在线监测相关材料。

3.8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8.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8.5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8.6不满足3.8.1至3.8.5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9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中的污水治理单位应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防治(含废水)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含工业废水处理)二级或以上资质;

联合体中的污水处理厂应具备相应的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意见、工业污水排污许可证、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允许接收并处理天然气(含页岩气)或石油产生的废水、返排液等来水的批文;

联合体中的污水转运单位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10.2投标人须承诺:从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的环境污染环保事故。

3.10.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10.1投标人须承诺:履约中如涉及跨省转运,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办理省(市)厅(局)批准的跨省转运许可。

3.10.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017日至2022年1024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zbzx2021@163.com邮箱。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购买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021-31030321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10万元,标段二:10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服务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必须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信息、中标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况,将影响该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2年1108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佘庆薇、白晓旭

电 话:0571-56318686

报名解锁、发票及保证金联系电话:刘娜021-31030321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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