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成交公告
金额
54.7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6003jh034附1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张琛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琛0931-4608327
中标公司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4.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成交公告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6003JH034
二、项目名称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
包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
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473号 |
54.7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范围 |
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柏林,王兴明,丁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 址:兰州市
联系方式:181093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联系方式:0931-460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
电 话:18109318850
附件下载 | |||
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2—044.pdf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2—044.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2—044.pdf竞争性磋商文件CS2022—044.pdf CS2022-044.pdfCS2022-044.pdf CS2022-044.pdfCS2022-044.pdf |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6003JH034附1
项目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磋商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2响应文件
2.2.1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见第七章)
2.2.2磋商报价
2.2.3响应有效期
2.2.4磋商保证金
2.2.5响应资格
2.2.6响应文件制作
2.3响应
2.3.1合格的供应商
2.3.2磋商综合要求及说明
2.3.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4响应文件的加密
2.3.5响应文件的提交
2.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8无效响应
2.4响应文件开启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
2.5.2磋商办法
2.5.3相关法律法规
2.6合同
2.6.1成交通知书
2.6.2合同的签署
2.6.3履约保证金
2.6.4招标代理服务费
2.6.5其他
第三章澄清和质疑
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3.2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3.3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5投诉
第四章磋商原则及办法
4.1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原则
4.1.2组织
4.2磋商小组的职责和义务
4.2.1磋商小组的职责
4.2.2磋商小组的义务
4.3磋商内容及标准
4.3.1磋商内容
4.3.2磋商标准
4.4磋商程序及方法
4.4.1磋商程序
4.4.3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
4.5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6成交未果
4.7磋商无效响应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1售后服务要求
5.2采购具体需求内容
第六章合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采购需求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2日13:3
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6003JH034附1
2.项目名称: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抽样车辆租赁。(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进行响应,查询网址:信用中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
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符合《甘肃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的规定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30日00:00至2022年7月6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
gov.cn/)在线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
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
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
1号伊真大厦11楼)。
3.提交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提交。供应商登录“兰州市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
gin),在系统中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中制作,开启
响应文件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进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0931-4608344;
2.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
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3.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44;
4.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
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
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联系人:曾茜,电话:0931-460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辉,电话:15002667002
2022年6月2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
1.1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全部预留 |
1.1 | 项目编号 | 206003JH034附1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地址:兰州市联系人:张琛联系电话:18109318850 |
1.1 | 代理机构 | 集采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联系人:曾茜联系电话:0931—4608327 |
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2.1.2 | 澄清或修改 | 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1.3 |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 |
2.2.3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90日内有效 |
2.2.4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3.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
2.2.5.1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进行响应,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符合《甘肃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
2.2.5.2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6 | 响应文件 |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进行电子签章、签名,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或以其他方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技术咨询电话:0931-4608344,4009980000。“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下载地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fwzn/003003/20200512/aac3d755-c58c-4124-868c-0c67daae15d1.html |
2.4 | 响应文件开启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以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
2.5 | 磋商 | 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
2.5.2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1 | 成交通知书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1312室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6.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6.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 |
3.2 |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3 | 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5 | 投诉 | 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 |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
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需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磋商供应商”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供方”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及答疑会议纪要。
7)“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
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服务、工程,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
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
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
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
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2、磋商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磋商申请,
并得到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
择优选定供应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
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
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
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
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效。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5日前,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
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产生的不
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已获取磋商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自行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情况: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3年销
售额与净利润及纳税)(自拟)
7.4资格性审查响应材料
1、资格承诺声明函
资格承诺声明函(参考格式)
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
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
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
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公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2、法人授权函
法人授权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
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兰州市
所需,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
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3、★其它资格证明资料(若有须提供)。
7.5综合评审响应材料
1、价格部分响应资料(磋商报价表、价格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扫
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
磋商报价表
包号 | 磋商报价(大/小写)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注:1、磋商价须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
价合计必须与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一致;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磋商日期:年月日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服务类提供)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量 | 投标总价(元)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编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兰州市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月日
2、商务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保障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其他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6、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参数的投标产品及技术实质性响应的证明资料
7、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自拟)
投标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技术参数(规格) | 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说明 |
1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7.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八章采购需求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度食品抽检车辆租赁需求表
序号 | 车辆类型 | 台数 | 时间(月) | 备注 |
1 | 九座面包车 | 3 | 12 | 车辆须购买全险,带司机 |
2 | 城市SUV | 3 | 12 | 车辆须购买全险,带司机 |
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1、编制的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实施方案等。
1.1企业简介
1.2服务内容
1.2.1服务期限计划为1年,(一年按360天计算)。
1.2.2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内保证车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所提供的车辆在
安全性能方面完好的措施。
1.2.3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在服务履约期内均参加了保险,并已购买了足额的保
险(含购买乘客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且在服务履约期内不擅自退保的保
证措施。
1.2.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证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尽快落实安全责任划分、
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的实施方案。
1.3安全措施方案:
1.3.1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内,发生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含
完善的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
1.3.2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
的保证措施。
2.招标方对驾驶员、管理人员的要求如下:
2.1驾驶员要求(本次招标含驾驶员费用)
2.1.1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具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
车驾驶证及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职业资格证;
2.1.2.驾驶人员要求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能娴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无相
关职业病。还应当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
2.1.3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和防止不必要的伤害。
2.1.4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和车队
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同时储备足够的替班驾驶人员,确保在驾驶员休假和
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替班驾驶员到场替班工作。不得以
任何理由导致驾驶员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
2.1.5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确保服务期间的
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
在第一时间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1.6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工作中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7乙方须准时足额为甲方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支付薪酬,严禁出
现因拖欠司机工资导致驾驶员消极怠工现象。
2.1.8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在陪同甲方带车人出车期间产生的
差旅、餐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解决。
2.1.8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遵守《车辆管理程序》《交通安
全管理程序》中所规定的安全管理和其他相关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2管理人员要求
2.2.1乙方应成立车辆管理和承运服务的专门机构,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配备
满足服务要求的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车辆管理员各一名)及驾驶人员
(包括替班人员)。乙方配备的人员既要满足甲方日常用车需求,也要保证乙
方所聘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受侵害。
2.2.2乙方应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礼仪教
育,提高服务水平。
2.2.3乙方负责自身所有人员的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辞退、招聘时,必
须事前需书面向甲方备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2.4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须服从车队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派。
3、招标方对车辆的要求:
3.1.1乙方提供车辆须为五年内购置的车车辆,要求全部车辆提供甘A牌照。
3.1.2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的规定。车辆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审验和保养(车辆行驶证、检测记录
卡)进行审核。需提供的车辆为新车,按照各种车型出厂保养手册的规定公里
数进行强制保养,并且出具各阶段公里数规定的《保养合格证》或《保养竣工
出厂检测报告》及车辆紧急情况下所必须配置的灭火器和三脚架等安全标志后,
方可提交招标人继续使用。
3.1.3乙方提供车辆均须参加保险(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乘客座位险),并已购买了足额的保险,其中第三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
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座(按核定座位数)。
3.1.4乙方提供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费凭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3.1.5乙方提供车辆内饰整洁,配备冬夏两季坐垫,配备必要的随车行车工具,
如防护链、应急救援包等。
3.1.6方提供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用车需求和计划,在甲方所属地服务;
注:轿车/9座面包车,全部为5年内或新车;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停车费、
司机工资)。
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6003JH034附1
项目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项目名称: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2、磋商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2响应文件
2.2.1响应文件的组成(具体见第七章)
2.2.2磋商报价
2.2.3响应有效期
2.2.4磋商保证金
2.2.5响应资格
2.2.6响应文件制作
2.3响应
2.3.1合格的供应商
2.3.2磋商综合要求及说明
2.3.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4响应文件的加密
2.3.5响应文件的提交
2.3.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8无效响应
2.4响应文件开启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
2.5.2磋商办法
2.5.3相关法律法规
2.6合同
2.6.1成交通知书
2.6.2合同的签署
2.6.3履约保证金
2.6.4招标代理服务费
2.6.5其他
第三章澄清和质疑
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
3.2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3.3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5投诉
第四章磋商原则及办法
4.1磋商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4.1.1原则
4.1.2组织
4.2磋商小组的职责和义务
4.2.1磋商小组的职责
4.2.2磋商小组的义务
4.3磋商内容及标准
4.3.1磋商内容
4.3.2磋商标准
4.4磋商程序及方法
4.4.1磋商程序
4.4.3拟成交供应商确定的原则
4.5拟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4.6成交未果
4.7磋商无效响应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1售后服务要求
5.2采购具体需求内容
第六章合同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采购需求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2日13:3
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6003JH034附1
2.项目名称: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5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抽样车辆租赁。(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
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进行响应,查询网址:信用中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
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符合《甘肃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的规定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30日00:00至2022年7月6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
gov.cn/)在线免费获取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
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
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
1号伊真大厦11楼)。
3.提交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提交。供应商登录“兰州市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
gin),在系统中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中制作,开启
响应文件在“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进行,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0931-4608344;
2.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
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3.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44;
4.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
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
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电话:0931-810503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联系人:曾茜,电话:0931-460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辉,电话:15002667002
2022年6月29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
1.1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全部预留 |
1.1 | 项目编号 | 206003JH034附1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地址:兰州市联系人:张琛联系电话:18109318850 |
1.1 | 代理机构 | 集采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联系人:曾茜联系电话:0931—4608327 |
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2.1.2 | 澄清或修改 | 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1.3 |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 |
2.2.3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在正式递交日期起90日内有效 |
2.2.4 | 磋商保证金 | 无 |
2.3.6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
2.2.5.1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进行响应,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credit.lan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符合《甘肃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
2.2.5.2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2.6 | 响应文件 |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进行电子签章、签名,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或以其他方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技术咨询电话:0931-4608344,4009980000。“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兰州版)”下载地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fwzn/003003/20200512/aac3d755-c58c-4124-868c-0c67daae15d1.html |
2.4 | 响应文件开启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以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选择进入本项目,在线参加网上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
2.5 | 磋商 | 本项目采取网上在线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应在具备视频功能和语音通话功能的电脑上,通过数字证书(CA或移动CA)方式登录“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直至完成项目最后报价。 |
2.5.2 | 磋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1 | 成交通知书 |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楼1312室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因逾期未领取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6.3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6.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该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招标服务费用。 |
3.2 | 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3 | 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
3.5 | 投诉 | 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财政局投诉。 |
1、总则
1.1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
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需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集中代理机构”是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磋商供应商”是指向本次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5)“供方”是指与需方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及答疑会议纪要。
7)“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
全部响应性文件。
8)“货物”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服务、工程,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文件等。
9)“安装”是指供方按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
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
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服务”是指供方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
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
承担的其它义务。
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2、磋商须知
2.1磋商文件
2.1.1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磋商申请,
并得到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
择优选定供应商。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
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
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
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磋
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效。
2.1.2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5日前,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
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
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产生的不
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已获取磋商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自行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情况: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
工程技术人员、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3年销
售额与净利润及纳税)(自拟)
7.4资格性审查响应材料
1、资格承诺声明函
资格承诺声明函(参考格式)
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
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
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
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公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2、法人授权函
法人授权函
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
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兰州市
所需,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
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年月日
3、★其它资格证明资料(若有须提供)。
7.5综合评审响应材料
1、价格部分响应资料(磋商报价表、价格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扫
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
磋商报价表
包号 | 磋商报价(大/小写)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注:1、磋商价须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无效。报
价合计必须与明细表中的报价合计一致;
2、报价只能按一种方案报,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磋商日期:年月日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服务类提供)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量 | 投标总价(元)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本表为样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编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兰州市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月日
2、商务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3、技术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保障部分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5、其他响应资料(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6、满足采购需求具体参数的投标产品及技术实质性响应的证明资料
7、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自拟)
投标货物(服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投标响应技术参数(规格) | 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说明 |
1 | … | … | … | … |
… | … | … | … | … |
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7.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八章采购需求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度食品抽检车辆租赁需求表
序号 | 车辆类型 | 台数 | 时间(月) | 备注 |
1 | 九座面包车 | 3 | 12 | 车辆须购买全险,带司机 |
2 | 城市SUV | 3 | 12 | 车辆须购买全险,带司机 |
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1、编制的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实施方案等。
1.1企业简介
1.2服务内容
1.2.1服务期限计划为1年,(一年按360天计算)。
1.2.2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内保证车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所提供的车辆在
安全性能方面完好的措施。
1.2.3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在服务履约期内均参加了保险,并已购买了足额的保
险(含购买乘客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且在服务履约期内不擅自退保的保
证措施。
1.2.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保证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尽快落实安全责任划分、
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的实施方案。
1.3安全措施方案:
1.3.1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内,发生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含
完善的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
1.3.2在提供服务的履约期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
的保证措施。
2.招标方对驾驶员、管理人员的要求如下:
2.1驾驶员要求(本次招标含驾驶员费用)
2.1.1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具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
车驾驶证及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职业资格证;
2.1.2.驾驶人员要求驾龄5年以上,驾驶技能娴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无相
关职业病。还应当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
2.1.3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配备必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和防止不必要的伤害。
2.1.4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和车队
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同时储备足够的替班驾驶人员,确保在驾驶员休假和
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替班驾驶员到场替班工作。不得以
任何理由导致驾驶员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
2.1.5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确保服务期间的
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
在第一时间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1.6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工作中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7乙方须准时足额为甲方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支付薪酬,严禁出
现因拖欠司机工资导致驾驶员消极怠工现象。
2.1.8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在陪同甲方带车人出车期间产生的
差旅、餐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解决。
2.1.8负责向提供车辆承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遵守《车辆管理程序》《交通安
全管理程序》中所规定的安全管理和其他相关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
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有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2管理人员要求
2.2.1乙方应成立车辆管理和承运服务的专门机构,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配备
满足服务要求的管理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车辆管理员各一名)及驾驶人员
(包括替班人员)。乙方配备的人员既要满足甲方日常用车需求,也要保证乙
方所聘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受侵害。
2.2.2乙方应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礼仪教
育,提高服务水平。
2.2.3乙方负责自身所有人员的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辞退、招聘时,必
须事前需书面向甲方备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2.4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须服从车队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派。
3、招标方对车辆的要求:
3.1.1乙方提供车辆须为五年内购置的车车辆,要求全部车辆提供甘A牌照。
3.1.2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的规定。车辆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审验和保养(车辆行驶证、检测记录
卡)进行审核。需提供的车辆为新车,按照各种车型出厂保养手册的规定公里
数进行强制保养,并且出具各阶段公里数规定的《保养合格证》或《保养竣工
出厂检测报告》及车辆紧急情况下所必须配置的灭火器和三脚架等安全标志后,
方可提交招标人继续使用。
3.1.3乙方提供车辆均须参加保险(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
乘客座位险),并已购买了足额的保险,其中第三责任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
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座(按核定座位数)。
3.1.4乙方提供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费凭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3.1.5乙方提供车辆内饰整洁,配备冬夏两季坐垫,配备必要的随车行车工具,
如防护链、应急救援包等。
3.1.6方提供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用车需求和计划,在甲方所属地服务;
注:轿车/9座面包车,全部为5年内或新车;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停车费、
司机工资)。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
抽样车辆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研究院的委托,对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8月11日确定中标(成
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6003JH034附1
二、项目名称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473号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5479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柏林、王兴明、丁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联系人:曾茜电话:0931-460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十、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未中标(成交)情况
甘肃弘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8.96,排序第二名。
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得分75.97,排序
第三名。
附件: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明细表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服务类提供)
序号 | 车型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使用期限 | 单价 | 合计金额 |
1 | 9座面包车 | 金杯新海狮 | 3 | 12个月 | 7620元/月 | 274320元 |
2 | 城市SUV | 本田CRV | 3 | 12个月 | 7620元/月 | 274320元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有二0BANSUJINYOUAUTOMOBILESERVICE00.LTD
汽车服务
影
甘肃金友关
7月120
2022
最后报价: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547900.00元)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A
甘本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甘肃金友汽车服
务有限公司参加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2022年抽样车辆
租赁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租车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甘肃金友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1221万元,资产总额
为15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12日
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
抽样车辆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
研究院的委托,对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8月11日确定中标(成
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206003JH034附1
二、项目名称
2022年抽样车辆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473号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5479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柏林、王兴明、丁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受理自编号:CS2022-04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联系人:曾茜电话:0931-4608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电话:18109318850
十、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未中标(成交)情况
甘肃弘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得分78.96,排序第二名。
兰州新通力东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得分75.97,排序
第三名。
附件: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明细表
投标服务数量、价格明细表
(服务类提供)
序号 | 车型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使用期限 | 单价 | 合计金额 |
1 | 9座面包车 | 金杯新海狮 | 3 | 12个月 | 7620元/月 | 274320元 |
2 | 城市SUV | 本田CRV | 3 | 12个月 | 7620元/月 | 274320元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小写:548640元大写:伍拾肆万仟陆佰肆拾元整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有二0BANSUJINYOUAUTOMOBILESERVICE00.LTD
汽车服务
影
甘肃金友关
7月120
2022
最后报价: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元整(547900.00元)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A
甘本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甘肃金友汽车服
务有限公司参加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2022年抽样车辆
租赁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租车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甘肃金友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1221万元,资产总额
为15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甘肃金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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