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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CB-BL-2023-0103-05
原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学校附属天骏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1:
4 |
仓储安全 |
5 |
(一)评审内容: 为考察供应商的食材情况,供应商对厂房操作车间和仓库及冷库(含冷冻、冷藏)进行定期消杀消毒的符合下列要求的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同时提供与第三方消杀消毒机构签订的消杀消毒合同扫描件及2022年度近三个月(10月-12月)发票和转账记录为凭证,满足要求的得5分,不提供或无法判断的该项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4 |
仓储安全 |
5 |
(一)评审内容: 为考察供应商的食材情况,供应商对厂房操作车间和仓库及冷库(含冷冻、冷藏)进行定期消杀消毒的符合下列要求的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同时提供与第三方消杀消毒机构签订的消杀消毒合同扫描件及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发票和转账记录为凭证,满足要求的得5分,不提供或无法判断的该项不得分;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原内容2:
6 |
食品检测建设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检测室,在此基础上具有自有仪器的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1分; 2、具有微生物检测仪的,得1分; 3、具有兽药残留检测仪的,得1分; 4、具有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仪的,得1分; 5、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得1分; 6、具有病害肉检测仪的,得2分; 7、具有重金属检测仪的,得1分; 8、具有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检测仪的,得2分; 同一类仪器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检测室的证明文件,需提供检测室建设合同; 2、自有仪器的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 ①项目检测设备购买发票; ②检测设备照片。 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齐全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6 |
食品检测建设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自有检测室,在此基础上具有自有仪器的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2分; 2、具有微生物检测仪的,得2分; 3、具有兽药残留检测仪的,得2分; 4、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的,得2分; 5、具有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检测仪的,得2分; 同一类仪器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检测室的证明文件,需提供检测室建设合同; 2、自有仪器的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 ①项目检测设备购买发票; ②检测设备照片。 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齐全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原内容3:
7 |
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9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2年第三季度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由具备CMA 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印有CMA和CNAS标志,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1)海产品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无机砷、氧氟沙星、隐性孔雀石绿、甲硝唑、呋喃西林代谢物、组胺、挥发性盐基氮; (2)肉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五氯酚酸钠、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噻唑、非诺特罗、磺胺甲氧嗪、克伦特罗、喹乙醇、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地塞米松、甲硝唑、利巴韦林; (3)禽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五氯酚酸钠、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类(总量)、尼卡巴嗪、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汁)、氯霉素、恩诺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4)水产品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挥发性盐基氮、铅、镉、无机砷、隐性结晶紫、隐性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呋喃妥因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5)水果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镉、砷、总汞、甲胺磷、氧乐果、抗蚜威、氟啶脲、治螟磷、炔螨特、腐霉利、克百威、水胺硫磷、阿维菌素; (6)蔬菜类: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倍硫磷(以倍硫磷、倍硫磷砜、倍硫磷亚砜合计)、滴滴涕、六六六、铅、镉、砷、总汞、甲胺磷、氧乐果、克百威、水胺硫磷、阿维菌素。 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种类连续三个月的得1.5分,同一种类不重复计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每一种类别无连续三个月的不得分。 2、提供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书;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如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7 |
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 |
9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由具备CMA 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食材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印有CMA和CNAS标志): (1)粮油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2)肉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3)禽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4)水产品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5)水果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6)蔬菜类:检测项目≥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的。 提供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种类的得1.5分,同一种类不重复计分,最高得9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每一种类别提供一份检测报告,无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进行查询;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资质证书; 4、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投标人,如委托第三方检测的需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清泉外国语学校附属天骏幼儿园
采购方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13715230992
采购方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通天骏小区内(天骏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202)
邮编:518000
联系人:周工
邮箱:zhouz@calebcn.com
电话:0755-23774723,21000402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