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河上游铜鼓县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定江河局部整治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27 17:40信息来源:
修河上游铜鼓县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定江河局部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河上游铜鼓县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定江河局部整治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鼓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铜鼓县境内。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对修河上游铜鼓县流域定江河局部河段进行生态治理,其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局部河段的防洪薄弱点进行治理,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结合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局部河道进行生态治理,融入铜鼓特色的水文化理念,提升河道的水生态水景观,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回填工程、埋石砼堰坝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等。
2.3主要建筑工程量:土石方开挖44768m3,土石方回填26517m3,砼浇筑5707m3,砌石工程1936m3,钢筋制安68t,草皮护坡22173.50m2。
2.4 主要材料用量:水泥1610t,柴油82t,碎石4615m3,砂3543m3,钢筋73t,块石2791m3。
2.5 工程施工总工期265天。
2.6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施工标约 983.50万元, 详见附表一《招标情况表》。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投标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 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施工标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9月22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铜鼓县公交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附属楼一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 下 载 地 址 :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7.其它事项说明:
7.1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2.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7.2.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单、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 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 1%缴纳)。
7.6 投标保证金18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合同履约保函按中标金额的 10%;质量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 5%。
7.7 施工标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①发包人;②施工监理单位;③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三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以第三方质量抽检报告为准,作为验收材料)。
7.8 施工标付款方式:按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为止;其余工程款待完工验收后,付款至审定金额的 95%。
7.9 施工标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发包人及所属乡镇找到农民工劳务用工的牵头人和相关代表组织开会、签字认可,确认承包人已经付清农民工工资后退回给承包人,否则不予退回。
7.10 施工标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 施工标做无效标处理的情况说明:①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的行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7.12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15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16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按宜人社发[2018]29 号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
7.17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18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铜鼓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鼓县水利局
地 址: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12楼
联 系 人: 王小姐
电 话:157709801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铜鼓县定江西路675号3楼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13576103603
附表一:《招标情况表》
序号 |
标段 |
名称 |
招标金额(元) |
1 |
施工标 |
修河上游铜鼓县流域生态治理项目定江河局部整治提升工程 |
9835028.63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
2、户名: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