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MSDLZB2023198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SDLZB2023198;
2.3招标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4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K121+345小桥、K132+754红沙川中桥、大沙沟中桥、K116+950小桥、K115+510东沙沟大桥。
2.5招标范围: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文。防洪评价报告及批复范围,须满足设计阶段设计要求。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2.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8最高投标限价:2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4.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4.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时00分;
4.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5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结果公示
5.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一正一副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一份(U盘)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5.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jy.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693112912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人:牟巧云
电 话:15393102729
2023年11月2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5)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牟巧云 | 联系电话 | 1539310272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21 17: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1-24 17:00:00 |
采购单位 |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001 | MSDLZB2023198 | 服务-设计 | 230000.0(元) |
公告内容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涉水桥梁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MSDLZB2023198;
2.3招标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4项目概况:该项目包含K121+345小桥、K132+754红沙川中桥、大沙沟中桥、K116+950小桥、K115+510东沙沟大桥。
2.5招标范围: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文。防洪评价报告及批复范围,须满足设计阶段设计要求。
2.6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2.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8最高投标限价:2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4日,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4.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4.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时00分;
4.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5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结果公示
5.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一正一副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一份(U盘)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5.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jy.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693112912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人:牟巧云
电 话:15393102729
2023年11月21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5)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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