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福申0412-67367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返矿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返矿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AGGFGSGGZHG23122997876)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返矿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除尘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废物排放等。乙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以外的所有费用。详见《附件7.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返矿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18年至今布袋除尘改造或新建袋式除尘10000m2及以上布袋除尘器系统(包括风、电机、管网系统)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业绩(脱硫脱硝业绩不算)一个,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建筑施工及设备供货或总承包合同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验收监测报告扫描件或照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综合甲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冶金甲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详见《附件7.炼铁总厂10高炉返焦返矿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投标说明及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1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8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邬全海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13704925050
电话:
0412-6736780

 
2023年12月29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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