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第1次)
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池航道疏浚工程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4〕60号《关于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实施港池航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池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黄沙港国家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开始实施,为消除工程建设对防洪排涝的不利影响,通过对工程区域下游港道滩地进行疏浚,加大洪水下泄能力,以抵消工程建设以及船舶停靠等对防洪的不利影响。
2.1.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
2.1.3建设内容:实施1~16号码头航道疏浚工程;计划采用绞吸式挖泥船疏浚,疏浚土通过管道输送至附近的临时纳泥区,吹填距离约3.2km,疏浚工程量约81.64万m3;堤防级别2级;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1.4工期要求:75日历天。计划2024年4月2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计1个标段。
2.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清单等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施工期间,遵循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
2.2.3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00.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疏浚工程或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三项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a.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b.施工合同;c.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前述三项材料之一中体现,如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额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②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江苏省内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投标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需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次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1.1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水利),网址为
http://221.231.4.242:2000/ycslhy/HuiYuanInfoMis2_YCSL/Pages/SSO/login.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分值构成、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等详见附件。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
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8.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射阳县人民政府(http://www.sheyang.gov.cn/)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黄沙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射阳县黄沙港镇海滨路6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2511340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附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初步评审须知---- 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并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中说明;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 2.进入任一个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界面后,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提出初步评审各因素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的意见,对各评审因素统计汇总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所有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均>50%时,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合格的结论,有一项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50%的,否决该投标文件并在详细评审阶段显示不予以评分的标识。 3.在评标结束前发现已经作出的评审意见、结论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后重新提交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 4.初步评审各项评审标准所指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均覆盖本层级以下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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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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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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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步骤 |
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先按3.1初步评审进行评审,再按 3.2 详细评审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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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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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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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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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函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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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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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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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份数和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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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原件 |
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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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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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暗标的要求 |
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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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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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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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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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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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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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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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负责人资格(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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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人员要求(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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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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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等级(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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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机械设备(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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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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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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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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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包人资格(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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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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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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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1.投标范围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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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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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标准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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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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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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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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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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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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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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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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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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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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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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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要求澄清确认 |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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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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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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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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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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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S=T×A+M×(1-A) 最高投标限价T; 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A=0.6; 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1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①投标有效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有效报价全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 ②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③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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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增加:修正后的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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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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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投标总价(70分) |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7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0.3分,在70分基础上扣;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在70分基础上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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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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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分) |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针对性及编制水平高的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6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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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合理可行的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6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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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清表工程、纳泥区围堰工程(3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5~0.9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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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
疏浚工程(3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5~0.9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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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
吹填工程(3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5~0.9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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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质量计划、岗位职责、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的针对性全面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5~0.9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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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 |
进度计划、关键路径、逻辑关系合理、措施保证计划可行的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6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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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安全体系建设、安全预案可靠性、安全经费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本工程中实施(运用)计划全面的最高得3分,有缺陷的扣0.15~0.9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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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
资源配备计划(2分) |
设备配备计划、劳动力配备计划、其他施工生产资源类的配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全面可行、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6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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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
文明施工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可行、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最高得2分,有缺陷的扣0.1~0.6分,无描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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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得2分,缺一个扣0.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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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疏浚工程或航道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分。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门槛业绩不同时参与本项计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三项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a.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b.施工合同;c.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前述三项材料之一中体现,如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额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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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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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各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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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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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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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 |
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 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 ?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 ?其他信息化手段:(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 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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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 |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