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洪江区带子街综合老旧小区(瓷厂小区、新湘瓷厂小区、自来水厂小区)改造项目(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EPC工程监理
金额
63.9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怀洪财采计〔2023〕300020
预算金额63.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宛蓉0745-2353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洪江区带子街综合老旧小区(瓷厂小区、新湘瓷厂小区、自来水厂小区)改造项目(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EPC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8日
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洪江区带子街综合老旧小区(瓷厂小区、新湘瓷厂小区、自来水厂小区)改造项目(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EPC工程监理(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区带子街综合老旧小区(瓷厂小区、新湘瓷厂小区、自来水厂小区)改造项目(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EPC工程监理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2023〕300020
3、委托代理编号:ZLRHH2023-084
4、采购项目预算:639900.00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01
洪江区带子街综合老旧小区(瓷厂小区、新湘瓷厂小区、自来水厂小区)改造项目(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EPC工程监理 
EPC工程监理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639900.00
639900.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②拟任监理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在监项目不得超过3个。
③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配备的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公司介绍信、供应商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供应商营业执复印件本等招标公告(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说明:为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可。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田宛蓉、黄三山 
2、电话:0745-235377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怀化市洪江区幸福西路
(3)联系人:贺先生
(4)邮  编:418200      
(5)电  话:1397453412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3)联系人:田宛蓉、黄三山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353776      
(6)电子邮箱:1282448684@qq.com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2023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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