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KLXSW2023 06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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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康乐县水务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马春海 | 联系电话 | 18793049271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03 09:33:25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07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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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康乐县2020年洮河流域三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廊道)》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伐作业设计报告、征占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报批手续办理等001 | KLSW2023-0602 | 服务-设计 | 120000.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邀请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含方案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等相关服务,具体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现场踏勘、参与报告评审及答疑、专家意见修订,根据兰州新区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审批通过。
3.计划编制时限: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编制要求:
(1)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等相关服务。
(2)坚持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设计工作。
(3)符合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
三、控制价:报价最高限价为50000.00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为准,若未审计完毕,可提供前一年度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完税凭证为准);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并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六、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为准,若未审计完毕,可提供前一年度资料);
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完税凭证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成员不少于5人,并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所有拟派人员均需提供执业资质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甘肃”网站(www.credit.gansu.gov.cn)截图。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后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3日10:00至2023年3月7日17:00 (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竞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含税及其他一切费用)。
3.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单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九、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地铁商务中心9楼9001室联系人:张东旭
联系电话:0931-8251707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