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XSY2022025(招标文件编号:ZXSY2022025)
二、项目名称: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档档(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6层2602-2
中标(成交)金额:27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档档(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 | 对福建省档案馆馆藏已数字化的民国档案(以卷为单位存储管理)进行文件分件、目录著录、格式转换、数据挂接等环节工作,总数量75万条。分件后的文件以档号加件号命名,并转换为同名的PDF文件。著录形成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须符合全国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相关目录数据报送要求,平滑对接福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综合管理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枞、仲丛霞、肖云、朱先忠、肖金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1534号文件有关收费标准上浮20%进行收费(计费基数以中标价格为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3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档案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联系方式:姚 智 010-55605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赵旭、董保钢、郭蒙 010-8355809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 智
电 话: 55605498
项目编号:ZXSY2022025
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
档案馆)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国家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及评标
(六)确定中标
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2.总体要求
3.著录要求
4.安全管理
5.人员配备及要求
6.任务完成时间
7.验收要求
8.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9.特别说明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标准和方法正文
二、评标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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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SY2022025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采购需求:对福建省档案馆馆藏已数字化的民国档案(以卷为单
位存储管理)进行文件分件、目录著录、格式转换、数据挂接等环节工
作,总数量75万条。分件后的文件以档号加件号命名,并转换为同名的
PDF文件。著录形成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须符合全国民国档案资料目
录中心相关目录数据报送要求,平滑对接福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综合管
理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
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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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文件时被授权人购买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声明、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检查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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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档案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联系人:姚智
电话:55605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赵旭董保钢郭蒙010-8355809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董保钢郭蒙
电话:010-83558095-803
八、公告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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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 内容 |
1 | 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档案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联系人:姚智电话:55605498 |
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邮编:100053联系人:赵旭、董保钢、郭蒙电话:010-83558095-803传真:010-83558691邮箱:zhongxuanshengyu@sina.com |
3 |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项目编号:ZXSY2022025 |
4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300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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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 | 采购项目概述:1.采购内容:对福建省档案馆馆藏已数字化的民国档案(以卷为单位存储管理)进行文件分件、目录著录、格式转换、数据挂接等环节工作,总数量75万条。分件后的文件以档号加件号命名,并转换为同名的PDF文件。著录形成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须符合全国民国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相关目录数据报送要求,平滑对接福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综合管理系统。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3.实施地点:福州市大学城明德路2号福建省档案馆。 |
6 | 项目所属行业: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 |
7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线上查询,查询结果作为资格性审查依据,若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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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投标,查询结果将采取网页打印形式作为档案一并存档。)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8 | 投标保证金1、金额:¥60000(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2.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公对公(非现金)方式向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3.代理机构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开户名:北京中宣盛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61981359410001注:除以上递交方式外,投标人还可以以信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如电汇,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ZXSY2022025”。4.递交时间:请各供应商于投标时间截止前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除法律规定外,投标保证金需按照下列规定递交,否则视为无效:a、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向保证金收取账户一次足额交纳。b、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应以本单位的名义转出,账户名应与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和关注时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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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交。c、供应商所提交的保证金仅限当次交易项目(包)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有多个分包的交易项目,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 | |
9 |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0 | 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4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1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版正本一致,存储载体为U盘电子版参选文件与纸质参选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参选文件为准。)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1)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2)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3)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4)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 |
11 | 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
13 | 评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写字楼12层。 |
14 |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推荐候选人数量:3家。 |
15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完成签订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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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采购合同。 | |
16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1534号文件有关收费标准上浮20%进行收费(计费基数以中标价格为准)。2.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服务费的形式向项目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
17 | 投标人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的投标函。2.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等。3.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投标报价明细表。5.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6.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档案目录著录项目业绩介绍。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
18 | 采购合同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以简体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9 | 投标时,投标人代表(仅限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到达投标现场。如果投标人代表是被授权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
20 | 《开标一览表》中如果存在未签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有投标报价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
21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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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是否被否决
3.4.2.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决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4.2
款中集中列示。
3.4.2.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
据本章第4.2款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否
决。
3.4.3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下面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
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投标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4澄清、说明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以书
面通知该投标人。
(1)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
(2)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5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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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详细评审的程序
3.5.1.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得分。
3.5.1.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5.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
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
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澄清、说明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以书
面通知该投标人。澄清、说明根据本章第3.4.4款的规定执行。
3.5.4汇总评分结果
3.5.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各自详细评审评分进行汇总。
3.5.4.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
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
进行排序。
3.6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
3.6.1.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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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2)如果投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
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
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
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
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6.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3.6.2直接确定中标人
注: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评标候选人,经审查合格后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
人。
3.6.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
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3.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7.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
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
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7.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
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
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3.7.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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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
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7.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
代者进行评标。
3.7.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
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
4.否决投标的条件
4.1总则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细则”的组成部
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
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规定为准。
4.2否决投标的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
求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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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
行动。
4.2.1.2投标过程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2.2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
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
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
为。
4.2.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
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2.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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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2.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2.6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
标标准和方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
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2.8投标人的报价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4.2.9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其他商务、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的。
4.2.10评标委员会认定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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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步骤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初步评审---本部分分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 是否提供声明并签字盖章 | |
按时缴纳社保及纳税承诺书 | 是否提供声明并签字盖章 | |
资格性检查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是否在有效期内 |
信用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无违法违纪行为声明 | 是否提供声明并签字盖章 |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检查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非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涂改由授权代表在更改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涂改由授权代表在更改处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单位不存在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投标单位不存在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不存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判定无效的其他情况 | 投标文件不存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判定无效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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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评审
经过评标委员会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本
评审阶段评审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8分,技
术部分62分。
评分内容 | 分值 | 细目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30 | 投标报价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小、微企业评分报价给予10%优惠。 |
商务部分8分 | 5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8月1日以后)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注: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要求附合同签订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 |
商务部分8分 | 3 | 企业综合实力 | 1、具有档案软件著作权证书,得0.5分;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3、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档案编目著录、数据处理、档案数字化及信息化服务),得0.5分,4、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5、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6、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 |
技术部分62分 | 10 | 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 | 充分理解服务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分析全面透彻,得10分;充分理解服务需求,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分析较全面较透彻,得8分;对采购需求理解基本充分,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的分析基本全面基本透彻,得5分;对采购需求的理解不够准确,对项目实施重点、关键点的分析不全面不透彻,得3分;本项未提供,得0分。 |
技术部分62分 | 20 | 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含数据录入与校对、数据合成、卷内文件目录打印等)的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合理可行全面,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20分;服务方案较合理较可行较全面,较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8分; |
2.拟派项目团队技术骨干人员不低于5人,全部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拥档案目录著录工作经验,每满足条件者1人得1分,最高5分。注: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以上人员姓名(需社保单位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12 | 人员配备方案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拥有档案目录著录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无经验得1分;注: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以上人员姓名(需社保单位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3.拟派项目团队全部成员拥有档案目录采集著录工作经历,得3分,部分拥有,得2分,全部没有经验得1分。注: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以上人员姓名(需社保单位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全面,基本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6分;服务方案不够合理不够可行,不够全面,不太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0分;服务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全面,得4分;本项目未提供不得分。 | |||
12 | 人员配备方案 | 4.拟派项目团队数据管理员具有熟悉IT硬件架构,具有服务器维护且能够熟练操作数据库经验,得1分,不满足得0分。注: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以上人员姓名(需社保单位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10 | 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完善,切实可行,得10分;质量保障措施较合理较完善,较切实较可行,得9分;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切实基本可行,得8分;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合理不够完善,基本切实基本可行,得5分;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不完整,不切实不可行,得1分;本项未提供,得0分。 | |
10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服务响应及时、售后服务承诺全 |
,115
面、充分为用户考虑的,得10分;售后服务方案详细、服务响应及时、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充分为用户考虑的,得9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详细、服务响应基本及时,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全面,基本能为用户考虑的,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服务响应不够及时,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不够能为用户考虑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不详细、服务响应不及时,售后服务承诺不全面,不能为用户考虑的,得1分;本项未提供,得0分。 | |||
合计 | 100 |
价格分计算方法:
1.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终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合格参选单位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小型和微型
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6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6.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档档(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
建省档案馆)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国家重点档案基础体系建设(福建省档案馆)项目,属于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档档(北京)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410.11万元1,
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档档(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8月31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
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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