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乡县柳树镇大沙村猕猴桃生产加工社区工厂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14.1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8369417-5-10_c/2019-1031001
预算金额114.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葛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4.17万元
中标联系人彭富贵
公告正文
    西乡县柳树镇大沙村猕猴桃生产加工社区工厂评标结果公示
    索引号: 78369417-5-10_C/2019-1031001 公开目录: 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西乡县柳树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西乡县柳树镇大沙村猕猴桃生产加工社区工厂

    基础设施套工程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葛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4.17万元

    6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乡县建筑公司

    114.00万元

    6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汉中市鑫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4.26万元

    60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注册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彭富贵

    261161796530

    陕建B

    2017000961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李绪成

    261080806714

    陕建B

    20150700456

    第三中标候选人

    熊杰

    261171810778

    陕建B

    20180006286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人:西乡县柳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西乡县招标办

    监督电话:0916-6229735

    公示日期:201911月1日至201911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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