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42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24200万元(不含税)。
招标内容:业务外包所需的服务,服务种类包含营业服务、渠道服务、政企服务、维系服务、维护服务、稽核服务。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及下辖各区县。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代营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10009)、代维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01741)、其他行政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01763)*。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注册名称中不得含有“劳务”等易与派遣公司混淆的字样及内容。
2.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营业服务或渠道服务或政企服务或维系服务或维护服务或稽核服务等同类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为框架协议须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若包含多种内容,则业绩金额只计取上述同类业务外包服务部分的金额,无法区分的不予计取。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订单或结算证明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
2.1.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至少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总人数不得少于906人)
各类稳定服务人员要求:营业服务不少于280人,渠道服务不少于200人,政企服务不少于195人,维护服务不少于55人,稽核服务不少于30人,维系服务不少于140人。
2.1.6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的运营服务管理团队能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
2.1.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24200万元(不含税)。
招标内容:业务外包所需的服务,服务种类包含营业服务、渠道服务、政企服务、维系服务、维护服务、稽核服务。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及下辖各区县。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代营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10009)、代维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01741)、其他行政服务(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01763)*。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务外包类别 |
项目 |
结算口径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 ||
营业服务 (股份) |
基础服务费 |
0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3630 | |
一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4575 | |||
二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6460 | |||
三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8345 | |||
四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2120 | |||
五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5895 | |||
六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9670 | |||
业务发展费 |
移动业务发展量 |
当月移动主卡新装量 |
元/户/月 |
180 | ||
业务变更量(不含新装) |
4A系统—清单报表-自营厅业务受理分布表-自营厅业务受理分布表(分项),剔除新装。 |
元/笔/月 |
7 | |||
营业服务 (固网) |
基础服务费 |
0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3630 | |
一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4575 | |||
二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6460 | |||
三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8345 | |||
四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2120 | |||
五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5895 | |||
六星级厅数量 |
省公司按季度评定 |
元/个/月 |
19670 | |||
业务发展费 |
宽带受理发展量 |
bss宽带当月受理新装 |
元/户/月 |
130 | ||
电信电视 |
电信电视当月竣工量 |
元/户/月 |
48 | |||
渠道服务 (股份) |
基础服务费 |
专营店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专营店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1345 | |
指定代理商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指定代理商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1145 | |||
普通代理商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普通代理商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945 | |||
渠道拓展费 |
新建有效渠道数量 |
当月新建且有销量的社会渠道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2000 | ||
业务发展费 |
社会渠道当月新增收入(元) |
以市场部提供的社会渠道上月发展手机用户在当月产生的不含税出账收入为准。 |
/ |
30% | ||
渠道服务 (固网) |
基础服务费 |
专营店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专营店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1345 | |
指定代理商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指定代理商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1145 | |||
普通代理商数量 |
截止当月系统状态有效且当月有销量的属性为普通代理商的网点数量。 |
元/个/月 |
945 | |||
业务发展费 |
社会渠道当月新增收入(元) |
以市场部提供的社会渠道上月发展宽带及电视用户在当月产生的不含税出账收入为准。 |
/ |
30% | ||
政企服务 (股份) |
外包服务费用 |
C网业务月度收入(元) |
以公司考核的税后收入口径为准 |
/ |
10.10% | |
政企服务 (固网) |
外包服务费用 |
固网业务月度收入(元) |
以公司考核的税后收入口径为准 |
/ |
5.50% | |
新兴业务收入(元) |
含天翼云产品及纯ict产品收入(税后) |
/ |
5.50% | |||
维系服务(股份) |
维系服务费 |
续约用户数 |
到期续约原返费、迁转现行政策或升5G续约用户数/当月融合+单C到期用户数 |
元/户/月 |
15 | |
续费用户数 |
当月累计缴费交费金额≧周价用户数/当月单宽+宽带电视到期用户数 |
元/户/月 |
10 | |||
线上有效外呼量 |
当月集约外呼回访接通时长>30秒的外呼数量 |
元/户/月 |
2 | |||
存量收入保有(元) |
上一年度12月份的存量用户在本年度每月的开账收入。 |
/ |
1.0% | |||
维系动作-宽带停机激活 |
上门面访 |
反馈上门照片 |
元/户 |
15 | ||
成功激活 |
截止到当月最后一日用户宽带处于正常服务状态 |
元/户 |
47 | |||
维护服务 (固网) |
维护服务费 |
固网机房数量 |
动环监控网管+当月新增 |
元/个/月 |
340 | |
资源管理 |
资源系统的管理、工单处理以及业务配置 |
元/个/月 |
130 | |||
电费、租赁费管理 |
水电费、租赁费缴纳笔数 |
元/笔/月 |
125 | |||
OLT数据设备数量 |
从U2000网管系统提取的OLT明细(数量) |
元/个/月 |
105 | |||
工程转固金额(万元) |
计划建设系统中当月转固项目的投资金额 |
元/万元/月 |
15 | |||
稽核服务(股份) |
基础服务费用 |
稽核的业务收入 |
以市场部提供的公司全业务考核收入完成值为准。 |
/ |
0.18%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注册名称中不得含有“劳务”等易与派遣公司混淆的字样及内容。
2.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营业服务或渠道服务或政企服务或维系服务或维护服务或稽核服务等同类业务外包服务实施经验累计含税金额应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为框架协议须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合同或框架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合同标的、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若包含多种内容,则业绩金额只计取上述同类业务外包服务部分的金额,无法区分的不予计取。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订单或结算证明须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
2.1.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至少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总人数不得少于906人)
一、运营服务管理团队人员要求 | |||
在本项目所担任职务 |
数量(名) |
具体要求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至少包含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
人事管理 |
3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至少包含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
财务人员 |
2 |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3.至少包含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费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
二、稳定服务人员要求 | |||
在本项目所担任职务 |
数量(名) |
任职要求 |
备注 |
稳定服务人员 |
900 |
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将所有承诺人员配备齐全,具备到岗条件,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
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否则涉及人员按无效处理。 |
2.1.6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的运营服务管理团队能够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
2.1.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3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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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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