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竞争性磋商
金额
5.0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lajc202409003
预算金额5.07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程0415-259655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女士0415-21688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LNLAJC2024090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5.07 万元,招标人为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拟转让经营权所涉及的标准化厂房租赁权市场价值资产评 估。(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辽 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 91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AJC202409003
项目名称: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评估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700.00 元
最高限价:50,700.00 元
采购需求:
丹东户外纺织园区项目拟转让经营权所涉及的标准化厂房租赁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详见 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 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 911 室)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写明联系 人、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 liaoninglongao@163.com 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须 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以上材料发扫 描件送至邮箱。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 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黄海大街 1110 号 联 系 人:罗程
电 话:0415-25965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龍翱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太阳财富中心银座 911 室 联 系 人: 崔女士
电 话: 0415-2168833
电子邮件: liaoninglong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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