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综合管理软件平台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29065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闵雪峰0311-8606392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综合管理软件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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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2906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综合管理软件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综合管理软件平台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筹建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3%,政府专项债券等4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综合管理软件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涿州市、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及雄安新区容城县 2.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预计服务期35个月,其中系统建设期5个月,系统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免费升级维保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对本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项目准备、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各标段完成联合设计、系统调试、试运行、交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构建涵盖京雄高速公路河北段管理与服务各业务应用的综合管理软件平台。其内容包含: 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第三方支撑软件:私有云服务软件、虚拟化软件、分布式数据库软件、中间件、云运维管理软件、大数据软件等;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动态交通管控子平台、基于大数据的高速公路运营与服务智能化管理决策子平台、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体验子平台、智能服务子平台、综合运维保障子平台、协同办公子平台,并包含其他功能模块软件接口开发等; 大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基础平台、大数据应用系统等; 三维T-GIS平台:基础数据采集、高速公路沿线航空影像、高速公路空间数据库、二维矢量电子地图、三维影像数据等; 数据服务:虚拟型采集点感知数据服务、互联网地图实时路况数据服务、高精度数字地图等; 公有云网络服务。 2、配合京雄高速河北段机电工程提供的硬件环境,确保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的正常运行,并利用北斗、车路协同多模式自由流收费系统的试点,提高收费服务水平。 3、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各标段完成本工程及全线系统联网运行所要求的工作,并配合后期实施的智慧公路项目完成京雄智慧高速项目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本资格要求第3.3款不适用。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必须包含软件部分)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5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家单位通过评审。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3月10日9时30分举行开标会。 3.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计算机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计算机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8 09:00至2021-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附件:2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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