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32403070002
预算金额202万元
招标公司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张工0518-885844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18800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32403070002 | 项目名称 | 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32403070002002001 | 标段名称 | 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
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 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2.1.1标段名称:临港产业区2024年度园区供电线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2.2、建设地点:五图河农场和灌云县临港产业区。2.3、工程规模:盛邦、中创国联、华能储能、聚能、宏泰油脂、凯瑞英、恒基、嘉澳等项目需进行用地红外配电线路(110KV、35KV、10KV)建设及迁改,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为约9800万元。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两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2.5、监理服务期:工期730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含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2.6、最高投标限价:202万元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3.10、其它要求(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开始倒推。(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01月-2024年0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