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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1GB02483、320585002101GX02484号地块新建商住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
太数据听告[2024]第6号
因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市数据局申请调整位于城厢镇县府街南、古松弄东的“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1GB02483、320585002101GX02484号地块新建商住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调整优化住宅、配套用房以及商业立面效果,调整配电房屋顶形式以及规划高度,水泵房面积调整,总图平面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后各项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具体调整后的方案可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www.taicang.gov.cn),也可向市数据局项目建设审批二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商品房业主、购买人、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听证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数据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数据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申请所需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市数据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通过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人超过5人的,由听证申请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前5名听证申请人参加听证。
五、本告知书同时在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项目现场、太仓日报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咨询地址、电话:
市数据局3505室项目建设审批二科,电话53890597。(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太仓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12日
太数据听告[2024]第6号
因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市数据局申请调整位于城厢镇县府街南、古松弄东的“太仓市金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01GB02483、320585002101GX02484号地块新建商住用房及配套用房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调整优化住宅、配套用房以及商业立面效果,调整配电房屋顶形式以及规划高度,水泵房面积调整,总图平面布局优化调整,调整后各项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具体调整后的方案可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www.taicang.gov.cn),也可向市数据局项目建设审批二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商品房业主、购买人、预购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听证权利告知书,利害关系人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数据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数据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申请所需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市数据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通过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人超过5人的,由听证申请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前5名听证申请人参加听证。
五、本告知书同时在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项目现场、太仓日报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咨询地址、电话:
市数据局3505室项目建设审批二科,电话53890597。(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太仓市数据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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