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L=1100CL15002"A105隔爆型4-20mA+HART0.5级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1231-3807-051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永帅1582276539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董伊凡022580689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1100 CL15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 0.5级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1100 CL15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 0.5级(招标编号:NWZ241231-3807-051008)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1100 CL15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 0.5级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1100 CL15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 0.5级 8.000
2 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500 CL15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 0.5级 4.000
3 浮筒式液位计\侧侧式 L=800 CL900 2" A105 隔爆型 4-20mA+HART+现场显示 0.5级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认证证书,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NEX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CCC认证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和报告复印件,证书中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应一致。(3)若投标产品为非国产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及承诺函,明确代理商的名称、授权事项用途、授权地域范围和有效期等,生产商承诺对其授权的代理商销售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服务、交货期等负责。(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和维护能力。同时其投标的高压外浮筒液位/界位计产品近五年内(合同日期从2019年起始)必须具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三家及以上应用业绩。业绩条件:业绩必须是在渣油加氢装置或加氢裂化装置中相同或相近工况(包括温度、压力等级等)下的使用业绩,业绩中必须包含压力等级ANSI 1500#及以上高压浮筒,业绩必须具有二年及以上成功运行经验、三家业绩总台件数不得少于50台。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完整技术协议及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介质名称、设计压力、设计温度、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阀门类型)、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信息不全将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按照询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介质信息等,对高压外浮筒液位/界位计(以下统一简称浮筒液位计)进行设计、选型、制造,应确保其正确性、适应性及完整性。主要指标如下:
主要技术指标:
①高压外浮筒液位计采用LVDT原理,即弹簧管式,弹簧管材质不低于Inconel X750。
②高压外浮筒液位计过程连接法兰和放空口、排污口法兰必须与筒体材质相同,并完整的焊接于测量筒本体上,所有承压部件的焊缝应进行100% X射线探伤检测,法兰密封面应进行100% 磁粉或液体渗透检测,并提供检测证明文件。
③压力等级:按规格书。
④法兰标准:按规格书。
⑤材质:按规格书。
⑥法兰采用锻造钢材,放空阀、排污阀采用锻造且材质不低于筒体材质。
⑦防爆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规格书。
⑧密封在壳内的电子部件、端子接线盒必须分隔在不同的腔体内。
⑨供电为24VDC,输出信号为智能型两线制4-20mADC叠加HART协议信号(HART 版本7.0或以上),且带LCD显示屏。
⑩带夹套的,夹套材质与承压筒体材质保持一致。
其他:
①符合设计院询价书的其他要求。
②涉及到高压外浮筒液位的原位置替换安装,投标人应做出承诺中标后签订技术协议前到用户现场实地踏勘,对用户现场设备过程接口进行测绘,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过程连接接口尺寸及位置,与买方原设备完全一致。
③被测介质温度高于200℃时应带散热片且变送器与弹簧管处采用分体式,以保证变送器、弹簧管等处的温度符合设备使用条件。同时现场操作时为方便观察液位变化趋势的,应采用分体式变送器。
④浮筒液位计的内浮筒、弹簧管或量程弹簧、变送器等核心部件必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并与外筒及其他附件组装并经过调试后整体供货。
⑤浮筒液位计的出厂前应经过耐压试验,及不低于5点的液体实际校验,并提供测试报告。
⑥投标时如有不同选型,必须列出偏差并说明理由,无偏差或正偏差也应列出。
⑦开车备件至少包括:变送器3台,弹簧管每种规格1 套,弹簧管处填料/垫片1套/台,上法兰垫片1套/台。(2)浮筒液位计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制造商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架构。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非国产品牌,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收货方必须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信息)及报关单,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及可查询的网站网址及相应截图。产品为非国产品牌时,技术协议、说明书等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正常工作条件下所有产品都能达到各项性能指标。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对由于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超过质保期后,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投标人在收到用户正式通知后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 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4)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并承诺。★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不含)以上,否决投标。投标文件中每一项的偏离或不满足,评标时予以扣分。招标文件中*项与★项等同,△项与▲项等同。(5)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6)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1时0分

2024年12月30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董伊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永帅
联系人: 董伊凡
电   话: 15822765399
电   话: 02258068975(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iyongshuai.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ongyf@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12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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