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jxzb2023-1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殷伟伟0431-84500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溥琪0431-81165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JXZB2023-1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日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20 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XZB2023-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影视文创孵化园运营收益策略咨询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标人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顾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27楼。
2.3服务周期:1个月。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与招标入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曰,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5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5.1 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上述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加盖单位
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JLJXZB0527@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
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
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
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
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
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
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
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
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0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27楼
联系人:
殷伟伟
电话:0431-84500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81165003、805919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号明宇广场27楼
联系人:殷伟伟
电 话:0431-84500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人: 张溥琪
电 话: 0431-81165003
电子邮件: JLJXZB052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速诅(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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