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0401060220240912-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ORG0401060220240912-001
开标时间:2024-09-24 09:30:00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塔里木油田勘探阿图101井井眼钻凿技术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
文件售卖截止时间:2024-09-19 23:59:59
文件费用:200.00

塔里木油田勘探阿图101井井眼钻凿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16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阿图101井是一口评价井,钻井作业采用切块承包制,为进一步规范钻井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强化钻井生产管理,根据勘探事业部生产进度计划,拟对勘探事业部阿图101井(一开(22 1/2〞井眼)、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井眼钻凿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阿图101井
①一开(22 1/2〞井眼)、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钻头技术服务(含钻塞钻头)。
②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随钻液压震击器工具技术服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使用。
③一开(22 1/2〞井眼)、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螺杆技术服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使用。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阿图101井完井时止。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阿图101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1人。
3.2.2现场施工人员2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头、提速工具及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现场施工人员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姓名、工作岗位、提供有业主盖章的工作简历证明);
(2)提供中石油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不需要井控证)。
3.3设备要求:工具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一开(22 1/2〞井眼)、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井眼尺寸的PDC及牙轮钻头(含钻塞钻头)的能力,所有钻头符合集团公司相关物资管理规定。
(2)具备组织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随钻液压震击器工具技术服务的能力。
(3)具备组织一开(22 1/2〞井眼)、二开(17〞井眼)、三开(12 1/4〞井眼)、四开(8 1/2〞井眼)螺杆技术服务(含MWD技术服务)的能力。
(4)乙方负责自带设备设施,工具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使用,做好备品备件管理,保证安全,平稳运行。
(5)承诺以上要求在接甲方通知后2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深井/超深井(井深≥5000m),提供过钻头技术服务3井次(含)以上、螺杆工具技术服务3井次(含)以上、随钻液压震击器技术服务3井次(含)以上,上述三项技术服务各3次。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包含井号、井深作业时间,作业内容)。(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国内业绩。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13日11:00至2024年09月1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零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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