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安警务驾驶舱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bhswqt1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春楠0574-83033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安警务驾驶舱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8-22 16:42:12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安警务驾驶舱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NBHSWQT132
2、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安警务驾驶舱项目
3、采购需求:
(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2)标段划分:1个。
(3)招标范围及建设内容:基于现有的公安应用系统基础立足宏观指数掌控、微观个体事件处置两方面,从分局警务驾驶舱、五个类业务跑道(处突维稳、打击领域、治理领域、服务领域、保障领域)和派出所勤务平台三个维度开展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4)交付期及运维期:据总体建设目标要求,自方案确认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上线(包括业务调研、流程梳理及设计、开发、部署)并经招标人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且不超过6个月)结束后组织终验,中标人需在接到甲方终验通知后7天内积极配合并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1年免费运维期。注:方案确认时间以使用单位、招标单位、中标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确认日期为准(方案确认时间最迟不超过合同签订后3个月)。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专家一次性验收合格。
(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86000元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R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 b.ningbo.gov.cn/haishu/)。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本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系统”,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 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投标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16时00分)。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五、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4.5.0.1)宁波投标工具(海曙)”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宁波投标工具(海曙)”。技术支持联系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CA办理电话13064780575。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的“工程建设系统”,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现场讲标
如投标人参与现场讲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本项目线下开标会议地点并签到,本项目线下开标会议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讲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其他交易—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 “银行转账汇款”,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nbggzy.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闻老师:0574-87078169。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http://ggzy.zwb.ningbo.gov.cn/haishu/)。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天一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18584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陈春楠、郑菊琴、陈斌武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   传真: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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