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27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042022bcs001112
预算金额276.2万元
招标公司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女士15235583106
中标公司山西业诚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4.5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建红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042022BCS00111
二、项目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业诚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景里街429号益康小区6号楼5号商铺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317149313W
成交金额:2745000元
四、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名 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
施工范围: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建红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晋214121432406
五、评审专家名单:达志国 李宏伟 宋岩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件及采购委托协议,金额2221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
联系方式:0355-808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火车站站前北路8号(瑞祥工程检测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15235583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附件信息:
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目磋商文件9.9.doc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目磋商文件9.9.doc
1.2M
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代理机构: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1404042022BCS00111竞争性磋商文件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三章磋商方法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政府相关政策要求7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
预算金额:276.202123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项目编号:1404042022BCS00111一、项目基本情况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0日历天采购需求:本项目浆砌片石排水沟共计长523m,DN800双管长度414m,管材选用钢筋砼承插管(828m),采用开槽法施工。拆修沥青路面945平米。最高限价:276.202123万元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开启时间: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请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
2、其他事项: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长治市火车站站前北路8号(瑞祥工程检测院内二楼)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名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2.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235583106地址:长治市火车站站前北路8号(瑞祥工程检测院内二楼)名称: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5-808923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1404042022BCS00111 |
2 | 采购单位 | 名 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联系方式:0355-8089230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治市火车站站前北路8号(瑞祥工程检测院内二楼)联系方式:15235583106 |
4 | 项目名称 | 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工程 |
5 | 采购需求 | 本项目浆砌片石排水沟共计长523m,DN800双管长度414m,管材选用钢筋砼承插管(828m),采用开槽法施工。拆修沥青路面945平米。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 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8 | 采购单位发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9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10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19日15时00分 |
11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48小时内 |
1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有效期:90天 |
14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汇款和支票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5000元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递交时限:磋商截止时间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磋商保证金凭证:开户许可证、转账单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磋商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山西华泰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西大街支行银行帐号:14050164420800000466注: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电子签章 |
16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无异议后,自行打印胶装1正2副纸质报价文件(与电子标书文件一致),打印胶装后邮寄至代理机构即可,供应商无需到场。 |
17 | 响应文件打印及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盖章后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即可,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下方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实体章。 |
18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
19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 否□是 |
20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长治市火车站站前北路8号(瑞祥工程检测院内二楼) |
21 | 磋商程序 | (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2)宣读会场纪律;(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供应商解密报价文件;(5)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6)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7)开始评标。 |
22 | 磋商小组构成 |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 |
23 | 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方 | √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2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4 | 成交服务费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采购代理协议,由成交人支付 |
25 | 其他事项 |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
2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政策性因素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2、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4、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相关管理部门出具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评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者不予认可。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评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者不予认可。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 |
27 |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依据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规定,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 |
28 | 电子报价、远程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 | 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3、电子签到超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投标撤回。4、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6、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lenc格式)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7、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山西省内非长治地区办理的CA数字证书,请提前在本公司账号综合管理页面进行CA数字证书申请及个人数字证书申请,以免影响正常签到)。9、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10、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完成签到。11、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
29 | 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 | 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 |
30 | 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 为方便后续成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进行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中标人/成交人尚未完成注册并自主备案成功的流程,导致中标/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成交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 |
31 | 备注 | 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
…… | …… |
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工程(以下称工程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1项目概况1.总则
1.3.2工程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进行磋商。1.3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工期和项目地点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工程采购能力。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3工程的计划交工期:40日历天
(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参加磋商。(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6)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4)被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的;(3)被责令停业的;(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分包、转包1.9.3预备会后,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预备会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磋商文件包括: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偏离1.10.1本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
(6)响应文件格式;(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磋商方法;(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
2.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3磋商文件的修改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1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2.2磋商文件的澄清(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磋商函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2.3.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2.3.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
7.施工组织设计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4.磋商保证金凭证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3.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报价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8.其他资料
3.5响应文件的编制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近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附本单位的声明。3.4.2“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工程合同情况”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等)。3.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材料的扫描件。3.4资格审查资料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通知,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3.5.3.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3.5.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4.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4.1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但应当对修改后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上传。新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覆盖原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3.5.3.2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
6.磋商程序5.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到的,其报价将被拒绝。5.3实行网上投标的项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签到。5.2委托代理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签到。5.1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磋商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宣读会场纪律;(2)参会人员进行电子签到;(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6.1公布程序
6.2.1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评标:6.2响应文件有效性(8)开始评标。(7)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6)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5)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
6.3.2磋商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1磋商原则6.3磋商办法(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操作规范进行电子签章的;(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操作规范加密的或不能成功解密的;
7.4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的,该响应文件无效。7.3响应文件应当按已划分的标包上传。供应商上传的标包响应文件实际包含了多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与该标包的招标范围不一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7.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操作要求对响应文件加密,并成功解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7.1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应按采购操作要求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7.新增加的条款项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方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采购单位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纪律和监督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间之前无供应商参加磋商、或磋商的最终结果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或最终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单位所能接受的价格时,采购单位应重新进行磋商。8.1重新进行磋商8.重新进行磋商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3对磋商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0.2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0.1保密10.保密和披露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
1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1.1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1.询问和质疑10.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0.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6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1.5供应商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11.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1.13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11.15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11.1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捏造事实;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十二、违约处罚(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3.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13.2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3.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十三、政策性因素(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二)提供虚假材料;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评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者不予认可。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14.2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4.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的,采购人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十四、项目验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磋商办法前附表磋商方法(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3)开展验收活动;(2)制定验收方案;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组成人数:3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营业执照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缴纳保证金凭证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3.2 | 符合性商务评审标准 | 签字、签章 | 所提供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 |
3.2 | 符合性商务评审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3.2 | 符合性商务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3.2 | 符合性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3.2 | 符合性技术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3.2 | 符合性技术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3.2 | 符合性技术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起解密,并设置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其产生的一切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组建磋商小组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磋商正文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4.1资格性审查4.磋商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磋商文件签到顺序,逐一宣读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磋商文件签到顺序,逐一宣读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3.第一轮公开报价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对所提供业绩、信誉、企业经营情况、技术方案陈述;4.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4.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4.3磋商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2符合性审查
5.2各供应商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5.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5.最后报价4.6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
7.综合评审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6.报价的澄清(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供应商须在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提交最后报价。
8.确定成交(候选)人7.4评分细则如下:7.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2本次磋商的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规定的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评审:50分商务评审:30分报价评审:30分 |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满分值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 | 10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关键部位施工方案 | 5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冬雨季施工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降排水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夜间施工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新技术应用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施工方案(25分) | 其它方案 | 1分 | |||
技术评审 | 保障措施(6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3分 | |||
技术评审 | 保障措施(6分) | 安全保障措施 | 1分 | |||
技术评审 | 保障措施(6分) | 施工现场环保、消防、降噪和文明等措施 | 2分 | |||
技术评审 | 计划安排(8分) | 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等计划安排 | 3分 | |||
技术评审 | 计划安排(8分) | 项目班子配备情况 | 6分 | |||
商务评审 | 供应商同类型业绩(10分) | 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行业经验,有一项计2分,最高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 | 10分 | |||
商务评审 | 项目经理同类型业绩(6分) | 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一项与拟招标工程同类型工程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须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6分 | |||
商务评审 | 综合评价(4分) | (1)标书制作规范,整体美观、整洁;内容符合要求,完整齐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制作(0-2分);(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各项问题做出积极响应,陈述主要内容条理性强、简洁明了、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0-2分)。 | 4分 | |||
商务评审 | 人员配备(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有一人计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有一人计2分,最高10分。(人员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花名) | 10分 | |||
价格部分 | 报价(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后报价)×10%×100注: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0分 |
9.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9.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9.磋商保密8.2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小组集体推荐意见,最终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8.1本次磋商以所有经评审综合得分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技术指标高者优先。
1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成交通知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3.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13.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3.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3.签订合同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采购代理协议,由成交人支付。12.成交服务费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合同条款及格式13.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工程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
招 标 人: | ||||||
(单位盖章) |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
封-1 |
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工程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
招 标 人: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制时间: | 复核时间: | |||||
扉-1 |
总 说 明 | ||
工程名称: 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第 1 页 共 1 页 | |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浆砌片石排水沟共计长523m,DN800双管长度414m,管材选用钢筋砼承插管(828m),采用开槽法施工。拆修沥青路面945平米。二、编制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 三、编制依据: 1、预算审核报告、施工图设计; 2、2018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人工费执行晋建科字【2022】65号文; 4、材料价格依据《长治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22年第3二期不含税潞州区上党区材料指导价格,管材参考市场询价。 | ||
表-01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4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排水管 | |||||||||||||||||||||||||||||||||||||||||||||||||||||||
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2.挖土深度:3m 内 | m3 | 4624.44 | ||||||||||||||||||||||||||||||||||||||||||||||||||
2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基槽土方2.运距:自行考虑 | m3 | 622.38 | ||||||||||||||||||||||||||||||||||||||||||||||||||
3 | 040103001001 | 回填方 | 1.部位:管顶50cm以下2.密实度要求:≥90%3.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 m3 | 1102.43 | ||||||||||||||||||||||||||||||||||||||||||||||||||
4 | 040103001002 | 回填方 | 1.部位:管顶50cm以上2.密实度要求:≥90%3.填方材料品种:原土 | m3 | 1774.47 | ||||||||||||||||||||||||||||||||||||||||||||||||||
5 | 040501001001 | 混凝土管 | 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30cm厚碎石垫层,180°C20混凝土基础2.管道材质:钢筋砼II级承插管3.规格:Φ8004.接口方式:胶圈接口5.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1/3闭水试验 | m | 771.36 | ||||||||||||||||||||||||||||||||||||||||||||||||||
排水沟 | |||||||||||||||||||||||||||||||||||||||||||||||||||||||
6 | 040101002002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2.挖土深度:1.2m | m3 | 1694.52 | ||||||||||||||||||||||||||||||||||||||||||||||||||
7 | 040103002002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基槽土方2.运距:自行考虑 | m3 | 1694.52 | ||||||||||||||||||||||||||||||||||||||||||||||||||
8 | 040201020001 | 褥垫层 | 1.部位:排水沟垫层2.厚度:10cm3.材料品种、规格及比例:级配碎石 | m3 | 141.21 | ||||||||||||||||||||||||||||||||||||||||||||||||||
9 | 040305003001 | 浆砌块料 | 1.部位:排水沟2.材料品种、规格:片石3.砂浆强度等级:M7.5砂浆MU30片石 | m3 | 726.97 | ||||||||||||||||||||||||||||||||||||||||||||||||||
10 | 040303016001 | 混凝土挡墙压顶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 m3 | 158.99 | ||||||||||||||||||||||||||||||||||||||||||||||||||
11 | 010512008001 | 沟盖板、井盖板、井圈 | 1.99m*0.49m*0.16mC25混凝土盖板预制安装,配筋如图 | m3 | 167.36 | ||||||||||||||||||||||||||||||||||||||||||||||||||
检查井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2 页 共 4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12 | 040504002001 | 混凝土井 | 1.YS-1: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700*47002.净高度:2.17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13 | 040504002002 | 混凝土井 | 1.YS-2: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700*47002.净高度:2.34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14 | 040504002003 | 混凝土井 | 1.YS-3: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700*47002.净高度:4.10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15 | 040504002004 | 混凝土井 | 1.YS-4: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000*40002.净高度:4.03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16 | 040504002005 | 混凝土井 | 1.YS-5: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700*47002.净高度:2.75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17 | 040504002006 | 混凝土井 | 1.YS-6:矩形混凝土检查井4700*47002.净高度:1.97m3.做法如图 | 座 | 1 | ||||||||||||||||||||||||||||||||||||||||||||||||||
拆修路面 | |||||||||||||||||||||||||||||||||||||||||||||||||||||||
18 | 041001001001 | 拆除路面 | 1.材质:沥青柏油类2.厚度:5cm | m2 | 945 | ||||||||||||||||||||||||||||||||||||||||||||||||||
19 | 040103002003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自行考虑 | m3 | 576.45 | ||||||||||||||||||||||||||||||||||||||||||||||||||
20 | 040202002001 | 石灰稳定土 | 1.水泥石灰稳定土配比:2:10:882.厚度:20cm | m2 | 945 | ||||||||||||||||||||||||||||||||||||||||||||||||||
21 | 040202015001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1.水泥含量:6%2.厚度:18cm | m2 | 945 | ||||||||||||||||||||||||||||||||||||||||||||||||||
22 | 040202015002 | 水泥稳定碎(砾)石 | 1.水泥含量:6%2.厚度:18cm | m2 | 945 | ||||||||||||||||||||||||||||||||||||||||||||||||||
23 | 040203003001 | 透层 | 1.材料品种:乳化沥青2.喷油量:0.6-1.5L/m2 | m2 | 945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3 页 共 4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24 | 040203006001 | 沥青混凝土 | 1.沥青混凝土种类: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厚度:5cm | m2 | 945 | ||||||||||||||||||||||||||||||||||||||||||||||||||
25 | 041001005001 | 拆除侧、平(缘)石 | 1.材质:混凝土 | m | 270 | ||||||||||||||||||||||||||||||||||||||||||||||||||
26 | 040204005001 | 现浇侧(平、缘)石 | 1.材料品种:C25混凝土2.规格:25cm*23cm | m | 270 | ||||||||||||||||||||||||||||||||||||||||||||||||||
27 | 041001007001 | 拆除砖石结构 | 1.结构形式:砖围墙 | m3 | 14.4 | ||||||||||||||||||||||||||||||||||||||||||||||||||
28 | 040305004001 | 砖砌体 | 1.部位:砖围墙 | m3 | 14.4 | ||||||||||||||||||||||||||||||||||||||||||||||||||
29 | 041001007002 | 拆除砖石结构 | 1.结构形式:挡土墙 | m3 | 33.6 | ||||||||||||||||||||||||||||||||||||||||||||||||||
30 | 040305003002 | 浆砌块料 | 1.部位:挡土墙2.材料品种、规格:片石 | m3 | 33.6 | ||||||||||||||||||||||||||||||||||||||||||||||||||
31 | 040103002004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围墙、挡墙、路沿石2.运距:自行考虑 | m3 | 63.53 | ||||||||||||||||||||||||||||||||||||||||||||||||||
措施项目 | |||||||||||||||||||||||||||||||||||||||||||||||||||||||
32 | 041101005001 | 井字架 | 1.井深:2m以内 | 座 | 4 | ||||||||||||||||||||||||||||||||||||||||||||||||||
33 | 041101005002 | 井字架 | 1.井深:4m以内 | 座 | 2 | ||||||||||||||||||||||||||||||||||||||||||||||||||
34 | 041102001001 | 垫层模板 | 1.构件类型:井垫层 | m2 | 11.52 | ||||||||||||||||||||||||||||||||||||||||||||||||||
35 | 041102018001 | 压顶模板 | 1.构件类型:井圈 | m2 | 8.95 | ||||||||||||||||||||||||||||||||||||||||||||||||||
36 | 041102002001 | 基础模板 | 1.构件类型:井底板 | m2 | 28.2 | ||||||||||||||||||||||||||||||||||||||||||||||||||
37 | 041102032001 | 管(渠)道管座模板 | 1.构件类型:管座 | m2 | 563.04 | ||||||||||||||||||||||||||||||||||||||||||||||||||
38 | 041102035001 | 池壁(隔墙)模板 | 1.构件类型:井壁 | m2 | 407.66 | ||||||||||||||||||||||||||||||||||||||||||||||||||
39 | 041102033001 | 井顶(盖)板模板 | 1.构件类型:排水沟盖板 | m³ | 167.36 | ||||||||||||||||||||||||||||||||||||||||||||||||||
40 | 041102036001 | 池盖模板 | 1.构件类型:井顶盖板 | m2 | 117.12 |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4 页 共 4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41 | 041106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压路机 | 台.次 | 1 | ||||||||||||||||||||||||||||||||||||||||||||||||||
42 | 041106001002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履带式挖掘机 1m3以内 | 台.次 | 1 | ||||||||||||||||||||||||||||||||||||||||||||||||||
43 | 041101001001 | 墙面脚手架 | 1.墙高:4m以内 | m2 | 84 | ||||||||||||||||||||||||||||||||||||||||||||||||||
44 | 041102018002 | 压顶模板 | 1.构件类型:挡墙压顶 | m2 | 669.44 |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
表—08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1 | 041109001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2 | 041109001002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3 | 041109001003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4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5 | 041109003001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6 | 041109004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7 | 04B001 |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
8 | 04B002 |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9 | 04B003 | 检测试验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10 | 04B004 | 施工因素增加费 | 分部分项直接费+分部分项主材费+分部分项设备费+技术措施项目直接费+技术措施项目主材费+技术措施项目设备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合计-不取费项预算价合计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 |||||||||||||||||||||||||||||||||||||||||||||||||||||||
表-11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
表—12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
合 计 | 0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 |||||||||||||||||||||||||||||||||||||||||||||||||||||||
表—12—1 |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 计 |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 |||||||||||||||||||||||||||||||||||||||||||||||||||||||
表—12—2 | |||||||||||||||||||||||||||||||||||||||||||||||||||||||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1 | |||||||||||||||||||||||||||||||||||||||||||||||||||||||
合 计 | 0 |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
表—12—3 | |||||||||||||||||||||||||||||||||||||||||||||||||||||||
计日工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暂定 | 实际 |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 |||||||||||||||||||||||||||||||||||||||||||||||||||||||
表—12—4 |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 | |||||||||||||||||||||||||||||||||||||||||||||||||
1 | |||||||||||||||||||||||||||||||||||||||||||||||||||||||
合 计 | |||||||||||||||||||||||||||||||||||||||||||||||||||||||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 |||||||||||||||||||||||||||||||||||||||||||||||||||||||
表—12—5 | |||||||||||||||||||||||||||||||||||||||||||||||||||||||
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工程名称:上党区郝家庄村排水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金额(元) | ||||||||||||||||||||||||||||||||||||||||||||||||||
1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 |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
表—13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资格审查资料4.磋商保证金凭证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磋商函目录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我方同意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并已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作为本次工程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致:(采购单位)1.磋商函8.其他资料7.施工组织设计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废。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质量目标,工期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将严格执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的各项承诺。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工程。我公司的报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3.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磋商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资格审查资料4.磋商保证金凭证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质证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文件部分: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5.4供应商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5.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工程合同情况表5.2近年完成同类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单位名称 | |
采购单位地址 | |
采购单位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工起始日期 | |
最终交工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单位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单位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工起始日期 | |
最终交工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
5.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业绩证明资料5.6项目经理简历表5.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本表后附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上岗证件扫描件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专业 | ||||||||||
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5.8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业绩证明资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尧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曰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签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方案。包括:拟招标工程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进出场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降排水方案;夜间施工方案;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生活性和生产性临时设施方案;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以及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提出的其它方案。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7.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3)计划安排。拟投入劳动力、机械设备、工期计划和项目班子配备情况。(2)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消防、降噪、文明等措施。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一: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单位:人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二: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 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五: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8.其他资料附表六:临时用地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施工总平面图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供应商:(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______,截至上一财年末,公司资产总额______万元,营业收入_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人,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的话)
(2)如投标人非投标货物制造厂家,或为联合投标的,投标人、投标货物制造厂家、或联合投标人需分别填写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附件:提供中小企业货物清单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序号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类型(填写:中性、小型、微型) | 商标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的话)
节能产品明细表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一览表(如涉及的话)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涉及的话)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年月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备注:1、供应商应提供与所填写内容相一致的截图。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 |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