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2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84931
预算金额4200.00元
招标联系人黎东伟832112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84931 (三)预算金额:4,2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 价 (元)计 量 单 位
1工程周期:15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内容,总价包干、包工、包 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 收、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工程量清单: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本项目为仓边路院区 五楼女厕所渗水修缮 项目。工程地点:广 州市越秀区仓边路 28号。工程量具体 明细见清单。14,200
商务需求
编号需求内容
1一、管理要求:1、成交人一旦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在 规定的地域施工和活动;(2)成交人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 经理和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超过一天的,需提前向采购人请假,经采购人同意方 可离开。2、成交人必须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期间必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保护好已 完工工程成品,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2一、管理要求:3、承包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办理本维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及消防报建等开 工前期所需的相关手续。4、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成交人必须保护好现场,避免造成二次破坏,若出现损 坏,必须按原状免费修复。
3二、验收:1、所有内容均需严格依相关建设规范及验收标准实施;施工质量需按国家有关建筑装修规范标 准完成并竣工交付。其中,项目实施完成后,施工范围内室内空气质量(甲醛、苯、总有机挥发物 TVOC、氨等)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成交人施工范围内空气质量检 测,若不达标,检测费用由成交人负担,且成交人须立刻免费整改,直至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4三、质保期:1、工程质保期为一年,在工程质保期内,成交人对其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承担免费保修责任。2、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保修。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 交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5四、价格说明:1、成交人应综合考虑本工程工期要求,所产生必要的赶工费,成交人应自行考虑,且费用 应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2、成交人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应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不得随便更换。3、成交 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成交,除采购人确认的变更项目按实际计算工程量增减外,其 他事项若出现缺漏情况的,视为成交人默认全面响应并自行负责完善,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4、对采购 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项目,成交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原 则参照合同执行。
6四、价格说明:5、本项目合同工程量确认顺序:(1)工程量清单有列明的,依清单计量;(2)工程量 清单没有列明的,依采购需求所列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为准;(3)若前2项都没有明确的,则经采购 人或监理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审核后按实结算。
7五、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格式合同签署部分的合同履约起止日期无效。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4日 -第1页-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黎东伟 83211297 采购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24日 -第2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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