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绿色纤维素纤维智能生产系统集成与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绿色纤维素纤维智能生产系统集成与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项目地点:玛纳斯县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内容:1.新建厂房占地约2353平米,总计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8154平方米,安装2条数字化投料线,4台老成鼓,15台压机以及其它相关设备。2.通过对原有厂房生产线进行改造安装,新购微孔过滤器多套、多套纳滤处理等装置,废碱即可资源化循环使用,项目完成后废碱综合回收率达92%,全年将回收烧碱2.5万余吨,回收半纤维素9000余吨。项目建成投运后的K浆项目与原溶解浆项目相比,新增利润总额14227.81万元(10年)。计算期内,项目整体投资回收期6.62年,内部收益率12.71%。均在现有厂区内新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丝雅源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经理 1769994246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18699431097
电子邮箱:11193787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