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市坦洲镇总工会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4.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市坦洲镇总工会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总工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18232
(三)预算金额:147,6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1月22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乙方为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如下服务: 1、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包含:(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每年配合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不少于5场,并录制不少于1场的视频(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2)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纷。设 立“律师接待日”,每周至少1天安排专人到法律服务站值班,接受来访职工现场咨询。每周至少与主要负责人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 沟通联系1次,了解工作情况和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建立例会制度,每个月至少到1次,与负责人座谈,排查劳动关系隐患,提出工作 建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做好每次电话沟通情况及实地座谈情况记录,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情况报送甲方。(3)协助 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参与各类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审查、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受甲方指派,为符合 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代写法律文书不少于5件(以甲方委托代理协议为评估依据),代表职工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 讼、执行等程序,其中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不少于3宗(每个审级为一宗,以甲方委托代理协议为评估依 据)。(4)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受甲方指派,深入基层工会,介入处理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并积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防止矛盾激化。当所在镇区发生一般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积极调处化解;当所在镇区发生群体 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开展工作。(5)协助培育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示范点。协助培育集体协商、民 主管理示范点。协助新培育1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不少于2个(以签订集体合同为评估依据),协助 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不少于2家(以影视、书面材料为评估依据) 2、担任3家重点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以签订法律 顾问协议为依据),包含:(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在企业举办1场法治 讲座,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纷。每周至少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挂钩企业工会主席 沟通联系1次,了解企业工会工作情况和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每个月至少要到企业1次,与企业工会主席座谈,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对企业劳动关系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提出预防和化解建议,并向甲方反馈信息;做好每次电话沟通情况及实地座谈情况记录,并于每 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情况报送甲方。(3)协助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协助企业工会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制 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为企业工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 合同工作。(4)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解决劳资纠纷,指导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所在企业 发生一般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积极调处化解;当所在企业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企业工会开 展工作,协助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 3、其他(1)协助甲方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 联网工具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工会的影响力。每月提供原创性职工普法文章不少于2篇。(2)配合甲方做好劳动关系预警信息收 集工作,协助做好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重大劳资纠纷预警,及时向甲方报送预警信息。(3)每月10日前提供劳动关系信 息简报及月度工作报告。(4)按照甲方要求,在末期评估前提交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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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梁少琼 0760-86736023
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镇总工会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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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10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 | 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 1 | 147,6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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