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7.5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57060
预算金额57.5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02 至 2022-12-07
撰写单位: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杜禹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57060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无人机反制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5,198.00
最高限价(元):575,198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设备名称 参考型号 参数 数量 单位 审核后
单价(元) 总金额(元)
1 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指挥终端(含工作站) 反无人机防御系统V1.0.0软件 反无人机系统软件功能
1、系统平台应支持包括无人机型号、距离、高度、无人机ID(MAC地址)显示;
2、系统支持无人值守模式,探测联动干扰开启的时间<1s;
3、可调节系统的探测和干扰范围;
★4、预留接口并能提供SDK与其他平台对接;
5、系统支持与GNSS授时系统时钟同步;
6、系统应具备模拟训练功能;
7、系统具备用户访问管理功能,能按不同访问权限对系统进行操作;
8、支持远程固件升级;
9、系统各设备可组合或单独使用;
10、投标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平台升级工作。
工作站配置:
1、便携式应用;
2、CPU:不低于I7处理器;
3、内存:16GB或以上内存;
4、显卡:独立显卡
5、硬盘:SSD1T 硬盘或以上配置
6、屏幕:≥14英寸;
1 52000 52000
2 频谱探测设备 SC-5000型SC-S3000 1、探测频率范围:20MHz~6000MHz;
2、测向精度:≤2°(均方根);
3、探测能力:探测距离≥5km;
★4、探测覆盖角度: 水平方位:360°、俯仰方位:-90°~ 90°;
5、阵列天线数:≥18个,能开启任意一个或多个扇区天线;
6、最大探测无人机高度:≥500m;
7、探测灵敏度:≤-115dBm ;
8、探测响应时间:≤3s;
9、自动校准,指北精度≤3°
10、同时监测无人机目标数:不小于30个;
11、报警刷新率:1Hz ;
12、供电方式:AC110~240V或直流供电;
13、扩容性:多台(2台或2台以上)组网可实现交叉定位
14、防护等级:IP66;
1 276000 276000
3 全向干扰设备 SC-5000型SC-JA1000 1、工作频段:至少包括900MHz、1.5GHz、2.4GHz、5.8GHz频段的无线信号;
2、扇区天线:≥12个;
3、设备应能开启单个扇区天线发射,或开启多个扇区天线组合发射,实现全向或定向干扰;
4、干扰距离:≥1km;
5、干通比:不小于20:1;
6、干扰生效时间:≤3s;
7、干扰成功率:≥95%;
8、干扰角度:水平方向干扰角度应达到360°、俯仰方向应能达到:-90°~﹢90°;
9、供电方式:支持AC110V~240V或直流供电;
1 228000 228000
5 移动电源 定制 1、2200W 交流输出;
2、USB接口数:3个;
3、AC接口数:3个。
2 9599 19198
合计 57519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LNhongrui@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邮箱,如供应商只上传响应文件(加密)而未发送电子备份文件至邮箱,当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或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备份文件发送邮箱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2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请供应商准时将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LNhongrui@163.com,届时供应商可以通过下载“腾讯会议”APP参与开标。会议主题: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预定的会议,本次会议号:967397543,会议密码:1209 会议时间: 2022 年 12 月9日 9点 00 分 。(如供应商不按时进入会议,视同供应商认可会议过程中的会议内容。)
供应商须在会议开始前2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参会过程中,未经代理机构允许,不得私自开启语音和屏幕共享。
5.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通过腾讯会议聊天界面进行打字回复也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谈判小组发起澄清后20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联系方式: 0427-7603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0427-6830377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310427003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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