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预拌混凝土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预拌混凝土采购
项目编号:JMT22236439
采购单位
本平台
物资名称
混凝土
项目名称
预拌混凝土采购
项目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
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发标时间
2022-09-07 09:25:00
开始供货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项目类型
竞价采购
竞价时间
2022-09-07 14:00:00
保证金
--
竞价时长
3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9-07 14:00:00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2022-09-07 14:00:00
物资详情
物资明细
序号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材质
产地/厂家
备注
1
普通混凝土_C10
C10
m3
20
2
普通混凝土_C15
C15
m3
200
3
普通混凝土_C20
C20
m3
700
4
普通混凝土_C25
C25
m3
1000
5
普通混凝土_C30
C30
m3
710
6
普通混凝土_C35
C35
m3
5200
7
普通混凝土_C40
C40
m3
20
8
普通混凝土_C45
C45
m3
20
9
普通混凝土_C50
C50
m3
20
10
无砂混凝土_C20
C20
m3
700
11
预拌混凝土_C30水下
C30
m3
1300
12
抗渗剂_P6
P6
m3
10
13
细石、豆石增加费_各种类型
各种类型
m3
10
14
抗冻融费_标准
标准
m3
10
15
混凝土外加剂_早强剂
标准
m3
10
16
阻锈混凝土_各种型号
各种型号
m3
10
17
抗折添加剂_BY-2017
BY-2017
m3
10
18
混凝土外加剂_微膨胀剂
标准
m3
10
19
混凝土外加剂_补偿收缩
补偿收缩
m3
10
20
汽车泵_48米
48米
m3
10
21
混凝土地泵费
标准
m3
10
22
混凝土_冬施费
标准
m3
10
附件下载
序号
标题
内容
文件
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预拌混凝土采购.doc
预拌混凝土采购.doc
保证金管理办法:
由兰格云商监管,未中标客户将在投标有效期满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客户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细则请查看兰格云商集采平台
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北京兰格云商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
9550 8800 5020 1500 191
汇款时备注“JMT22235542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
兰格集采 010-63959933/63970992/63978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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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ZGCB-TZZLGC-WZ-002
BUCG
目录日期:2022年08月28日标的物:预拌混凝土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预拌混凝土采购投标书第四部分招标人《买卖合同》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附件4物资采购暂估计划表(报价清单)附件3承诺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
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现就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需用预拌混凝土进行招标。招标公告现通过兰格钢铁网http://www.lange360.com电子商务平台(下称兰格网络平台)发布,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五、招标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三、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做出全局性、整体行评价。二、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一、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4)数量:暂估10000立方(实际方量按结算为准)(3)供应地点:北京市通州区(2)供应时间:以招标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1)招标货物名称:预拌混凝土七、招标标的物名称、数量、计量原则、交货期及地点:六、招标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部
项目方:贺相祯(电话17611599711);邮箱:570979807@qq.com十、联系方法:九、竞价间段:2022年09月05日10:00-11:00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4日14:00分八、发标时间:2022年08月28日(5)计量原则: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买卖合同》第四条
平台方:孙丽静(电话15010963839);邮箱:931102467@qq.com
3、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实施供货合同。1、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委托经销的合法公司;一、投标人资格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1)投标书(见附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文件的组成二、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人收取货款时必须开具3%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资格的确定(7)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6)承诺书(见附件3)(5)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4)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如需要应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供应数量的具体措施及承诺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额度、时间及方式等按兰格集采平台规定执行。3.投标保证金(4)满足上述三项要求的供应单位视为具有投标资格。(3)投标人须在获取投标权限后(2022年09月02日14: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执行兰格集采平台规定)。(2)在接到投标人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后,兰格集采平台协同招标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兰格集采平台告知是否获取投标权限;审核未通过的,不另通知。(1)投标人应在报价结束前将此招标文件附件1-4项,上传至兰格集采平台系统。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协议书。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5)投标人如果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三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不被招标人接纳。
5、投标报价(3)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我司造成经济损失,我司有权直接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即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1)履约保证金/万元,现金缴纳。4、履约保证金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如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的无效投标)。
竞价时段,投标人报价信息将通过兰格集采平台公开显示(含竞标账号和总报价等信息),内容对招标人和参与本次所有投标人可见。投标人规定的竞标时段内,可以通过兰格集采平台的竞标账号和密码自主更改报价。竞价时段截止,投标报价页面将关闭。1)竞价规则:(3)投标竞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竞标账号和密码登录兰格集采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价填报。(2)投标报价的方式(1)投标报价已包含了投标人供应的全部费用,即投标人将货物交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的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10:00时)前登录兰格集采平台并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1)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在2022年09月04日14:00时前电子邮件报送本公告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一款(1)-(7)项资料至规定邮箱。7、投标文件的提交(见第三部分)。6、技术质量标准2)竞标时段:2022年09月05日10:00--11:00时
1、开标四、开标和评标3、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以及材料市场的波动情况,择时组织投标人再次报价,综合评定后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2、招标人无需对其选择(包括拒绝任何投标)作出解释。投标人对此不存在异议。1、本招标采用兰格网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做出全局性、整体行评价。三、招标条件
(3)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评审。(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评标。2、评标(2)开标以兰格网网络平台竞价时段显示数据信息为准。(1)开标由招标人组织,在兰格网平台发布中标结果。
(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未按规定格式或内容填写、字迹不清、内容不全。(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投标单位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项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资料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3、废标界定(4)评标过程中应该保密,不得向投保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招标人于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至投标人邮箱。2.授标权由我司(评标组)所有,评标小组由我司人员组成。中标结果于开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定。(2)投标报价能够满足招标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价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1.中标条件五.中标
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乙方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6.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5.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4.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买卖合同签字盖章并送至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经理部。同时,需附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7)项资料原件,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一致性(投标资格审核阶段电子邮件发送资料一致)负责。
3、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照明、水电。2、甲方负责乙方车辆进场的调动,提供符合施工的条件。1、甲方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浇筑混凝土的时间和数量及技术要求。二、材料供应要求及标准:1.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及北京市标准《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10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一、材料质量标准:
9、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出厂合格证。8、乙方连续供应施工所需混凝土,必须保证混凝土质量。7、乙方混凝土进场后,应将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单、运输单、氯化物和碱含量、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按现行城建档案标准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所供混凝土的技术、试验资料或停止供货,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利。技术资料按DBJ01-51-2003《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6、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供应混凝土,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满足技术要求。5、甲方组织乙方共同取样留混凝土试块。4、甲方人负责按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混凝土运输罐车(单辆)进场后30分钟内顺利浇筑完毕,并按规范养护,发现质量异常,7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确认核实。
(2)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送货单上签字,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任正师为指定收货人员和签字人,无指定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无效,不能作为甲方收货及结算的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甲方按实际施工完成数量验收,甲方与乙方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1.数量验收二、商品混凝土的检测和验收:11、乙方配合甲方施工工作。10、乙方负责自己人员、运输车辆的安全及相关责任。遵守招标人安全要求,否则出现安全问题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3)双方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2日内予以答复;如乙方在2日内没有答复,视为自动认可甲方的处理意见。混凝土试块出现不合格时,以对应部位结构实体钻芯取样强度为准,责任方承担相应试验费。(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甲方有权拒收。商品混凝土的现场验收应由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印章确认。2.质量验收(3)凡经计量的商品混凝土,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施工现场。
合同编号:/第四部分招标人《买卖合同》(5)若乙方所供商品混凝土进场时验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经政府相关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将不合格部分已加工和尚未加工的商品混凝土清退出场,补偿给甲方不合格部分的货款额,承担由于不合格品退场发生的所有退场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如:停工、窝工、工期延误等)的一切费用。
(2016年版)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A版
供方(乙方):需方(甲方):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需方:(简称“甲方”)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二O二二年八月
供方:(简称“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1001028700056031362开户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909934T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邮编:100088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邮编:注册地址: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第一条工程概况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宜订立本合同。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出场时必须由驻站监理签字认可;2、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附件中计划数量是甲方提供的可能需用的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无论超出或不足本数量,也不论超出或不足数量多少,合同单价不变。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价格上涨要求,否则应按本合同总价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并将混凝土运输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2、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经过甲方同意,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或必要时拒绝接受的权利,将不会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4)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建筑行业相关标准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2)信誉损失: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百分之十(不含增值税税额)。(1)工期赔偿: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合同总额百分之三(不含增值税税额);6、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2%时)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
(3)/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实际抽检数量/发货单载明数量)乘以本工程乙方已供混凝土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不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
(3)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2)现场的综合情况;(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3、合同价款:除税金额为元,大写元整,税率为3%,增值税元,大写元整,含税合同价款元,大写:元整。(本合同价款为暂估价,最终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确定)。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护坡桩、帽梁、垫层、防水保护层、二次结构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1)乙方先供货、甲方后付款,甲乙双方应在开始供货次月起每月25日前核对上月运输小票办理确认手续,作为阶段付款参考依据,双方每月25日对账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至对账单的70%;乙方混凝土末次供应完毕后3个月内混凝土结算完毕,余款在结算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6、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视为:5、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总经济师、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结算单为本合同项下金额唯一证明文件。没有生效结算单,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剩余款项。4、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工程完工后30日内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5)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4)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
(3)应指派专人(或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1、甲方义务第五条双方义务(2)支付方式:乙方确定专用账户,甲方采取转账的方式付款到该账户,不得要求支付现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3)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义务(5)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4)应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9)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方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8)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7)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且不得留存任何复印件。(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发生壹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接受。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10%(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价的2%,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批次混凝土价款等额的违约金。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差价、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六条违约责任(1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_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10)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第七条合同终止6、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双方同意,若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利息、各项损失费用不再向甲方追究相关任何责任。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不含增值税税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4、在工程结构、二次结构完工后60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c)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a)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
(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因破产终止合同(2)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2)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起诉时视为放弃全部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2)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4、工程暂停(2)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1.4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而被税务机关调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1.1.3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的真实性、时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发票不及时、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更换、提供符合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1.1.2如果甲方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乙方必须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及其他证明文件。1.1.1每期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定的暂定结算金额,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前,甲方不予支付当期货款。年度终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当年所有结算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性负责。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假的或虚开、代开(非税务机关代开)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提供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第十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7在本合同约定最后付款期限届满时,乙方拒付或不能提供与其主体一致、完整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1.6乙方无法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不含增值税税额)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本合同应按照不含税价款结算。1.1.5如存在退货退款、返利、折让等事项,乙方应提供证明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合同签章页)(以下无正文)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2.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原材料单价发生变化,造成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商品混凝土价格发生变化,与签订合同当月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比较,变化幅度在±6%以内时,混凝土结算单价按合同签订单价执行不作调整,变化幅度在±6%以外时,仅调整±6%以外部分,即合同签订单价加上±6%以外部分,变化幅度在±6%以内风险由供应方承担或受益。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每2小时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壹万元。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方:(甲方)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施工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
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除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税率 | 税额 | 除税金额 |
1 | 商砼 | C1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3% | |||||
2 | 商砼 | C15预拌混凝土 | m3 | 200 | 3% | |||||
3 | 商砼 | C20预拌混凝土 | m3 | 700 | 3% | |||||
4 | 商砼 | C25预拌混凝土 | m3 | 1000 | 3% | |||||
5 | 商砼 | C30预拌混凝土 | m3 | 710 | 3% | |||||
6 | 商砼 | C35预拌混凝土 | m3 | 5200 | 3% | |||||
7 | 商砼 | C4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3% | |||||
8 | 商砼 | C45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3% | |||||
9 | 商砼 | C5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3% | |||||
10 | 商砼 | 无砂C20预拌混凝土 | m3 | 700 | 3% | |||||
11 | 商砼 | 水下C30预拌混凝土 | m3 | 1300 | 3% | |||||
12 | 外加剂(抗渗) | m3 | 10 | 3% | ||||||
13 | 豆石、细石 | m3 | 10 | 3% | ||||||
14 | 抗冻融外加剂 | m3 | 10 | 3% | ||||||
15 | 早强剂 | m3 | 10 | 3% | ||||||
16 | 阻锈剂 | m3 | 10 | 3% | ||||||
17 | 抗折 | m3 | 10 | 3% | ||||||
18 | 微膨胀 | m3 | 10 | 3% | ||||||
19 | 补偿收缩 | m3 | 10 | 3% | ||||||
20 | 汽车泵 | m3 | 10 | 3% | ||||||
21 | 地泵泵费 | m3 | 10 | 3% | ||||||
22 | 冬施期冬施费 | m3 | 10 | 3% | ||||||
23 | 合计 | 10000 | 3% | |||||||
说明: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供应量计算,含税含运费等;罐车运料<罐车载重时无需补算运费;汽车泵送料全部按方量计算;计量结算时可按供货小票结算,也可按过磅数量折方结算。 |
2.我方保证在投标以后至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不论供应数量多少或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我方的投标单价(中标后为合同单价)在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始终保持不变,也不因此而要求增减供应数量。1.我方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对投标环境、实施条件考察以后,我方愿意为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我方保证按报价清单中的投标单价供应货物,实际供货总额按中标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计量计价原则执行。致:投标书附件1投标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7.投标报价清单将由我单位在兰格网络平台填报。6.如果因我方原因造成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未能签订合同书,我方自愿承担未能签订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同意接受贵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罚。贵方有权另行评选中标单位。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严格履行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供应数量的承诺,并严格执行招标人随时提出的供货计划要求。3.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投标单位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职务姓名)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附件2授权委托书传真:电话:
本授权禁止转委托。本授权书宣告:兹授权(公司)(职务、电话)同志为我单位代理人,其有权在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负责代表我单位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本授权的授权期限:自开标之日起至止。授权书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 |
致: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
5、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期供货;供货期间,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内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4、此次中标价格包括我公司中标后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将货物交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等费用。3、在合同规定的供应范围和期限内,我公司的供应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及其它任何原因作调整。2、我公司经过认真仔细的测算,确认以固定总价竞价形式投标,合同单价由竞价明细单价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额外追加费用。1、我公司理解招标方为了整体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需要,当我公司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违背合同要求时或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问题时,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对本工程部分采购数量另行安排。我公司有幸参加项目的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采购投标,若我公司中标,特做如下承诺:
11、我公司承诺,招标文件将作为今后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对我公司有约束力。10、我公司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9、由于质量、计量等违约原因造成的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皆由我公司承担。8、我公司因不能按时、按量供应和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招标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事故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其赔偿不限于货物的损失)。招标人有权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减,无须征得我公司同意。7、我公司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质量条款要求的优质产品。如果经检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招标人可退回该批货物,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我公司承担。6、我公司同意接受招标方认为是合理价格的任何一个投标人的标价,作为我公司的中标价格(不限于我公司的投标价格)。
12、我单位保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不额外发生任何经济费用。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名称:(盖公章)
物资采购暂估计划表(报价清单)附件4招标清单承诺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投标单位:(盖章)注:出厂价格为投标人将材料运到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费、运费、运输损耗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工程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新校区基础设施一期校园环形支路及地下综合管舱工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其中:税率 | 备注 |
1 | 商砼 | C1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
2 | 商砼 | C15预拌混凝土 | m3 | 200 | ||||
3 | 商砼 | C20预拌混凝土 | m3 | 700 | ||||
4 | 商砼 | C25预拌混凝土 | m3 | 1000 | ||||
5 | 商砼 | C30预拌混凝土 | m3 | 710 | ||||
6 | 商砼 | C35预拌混凝土 | m3 | 5200 | ||||
7 | 商砼 | C4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
8 | 商砼 | C45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
9 | 商砼 | C50预拌混凝土 | m3 | 20 | ||||
10 | 商砼 | 无砂C20预拌混凝土 | m3 | 700 | ||||
11 | 商砼 | 水下C30预拌混凝土 | m3 | 1300 | ||||
12 | 外加剂(抗渗) | m3 | 10 | |||||
13 | 豆石、细石 | m3 | 10 | |||||
14 | 抗冻融外加剂 | m3 | 10 | |||||
15 | 早强剂 | m3 | 10 | |||||
16 | 阻锈剂 | m3 | 10 | |||||
17 | 抗折 | m3 | 10 | |||||
18 | 微膨胀 | m3 | 10 | |||||
19 | 补偿收缩 | m3 | 10 | |||||
20 | 汽车泵 | m3 | 10 | |||||
21 | 地泵泵费 | m3 | 10 | |||||
22 | 冬施期冬施费 | m3 | 10 | |||||
23 | 合计 | 10000 | ||||||
说明: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供应量计算,含税含运费等;罐车运料<罐车载重时无需补算运费;汽车泵送料全部按方量计算;计量结算时可按供货小票结算,也可按过磅数量折方结算。 |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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