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及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zc20232605
预算金额38.5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单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及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SHZC2023260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及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及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及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wangjingwen@shzfcg.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 38.5 万元;
其中包件 1 预算金额:2.5 万元;包件 2 预算金额:36 万元。
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价,且各分项预算价也不得超过,投标报价高于总价 或任意分项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保密数据擦除工具;(002)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
二、询比报名及文件领取
获取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获取方式:询比文件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出售。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2、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至上海市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进行现场报名、领购询比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wangjingwen@shzfcg.cn)递交报名 资料,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3、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包。售后不退。
三、询比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包件 1: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前;包件 2: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09 时 50 分前将按本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送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会议室)。报价人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 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四、其他
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件 1:保密数据擦除工具;包件 2: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子系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期限:各包件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5、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6 日止
6、报价人购买采购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1 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虹桥路 1200 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电 话:021-342545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
联 系 人: 单杰、王静雯
电 话: 021-62091253*8003
电子邮件: shanjie@shzfcg.cn、wangjingwen@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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