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002标段征集公告(五次)
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清真食品配送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nmgkc-2023-1282(002)-4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招标联系人
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先生15391003518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30
公告正文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002 标 段征集公告(五次) (招标编号:NMGKC-2023-1282(0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招标人为内蒙古科 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详见框 架协议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清真食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清真食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营业执经营范围中须 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并向校方提交《食品质量承诺书》且供应商须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内,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发送至 nmgkczbdl@163.com, 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与先锋道路口西南角青山区赤峰商会院内4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与先锋道路口西南角青山区赤峰商会院内4楼 七、其他 内蒙古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 人,拟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002 标段 (五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征集项目编号:NMGKC-2023-1282(002)-4 二、征集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002 标段(五次) 三、征集项目简介: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参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学校食堂原材 料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二包:清真食品1家,提 供清真食品配送服务。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营业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并向校方 提交《食品质量承诺书》且供应商须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证 五、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5日(北京时间),每个工 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4: 30-17:00。 (二)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内,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发送至nmgkczbdl@163.com,邮件主 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邮箱获取征集文件。成功收到 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应回复邮件,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
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邮箱发送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 商收到征集文件后回复邮件。供应商未回复邮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 刻制的公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 (1)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 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 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截图; (7)供应商联系单(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8)其他资料。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地 址: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472-7163007 电子邮件:7620045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与先锋道路口西南角写字楼4楼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5391003518 电子邮件: nmgkc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才犷嬷签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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