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拟对宝安区儿童医院后勤物资开办咨询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使用科室 |
预算(元) |
1 |
宝安区儿童医院后勤物资开办咨询项目 |
1 |
项 |
详见附件 |
全院 |
20万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下午17:00前(工作时间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2142号华美居商务中心A区C座206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招标办报名。
四、报名材料:
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公司营业执照或公司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公司的营业范围需包含拟投标项目的经营资历。
2.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经手人签名并填写日期。经查验合格的将发给采购资料(请自带U盘拷贝)。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14:30,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门诊楼4楼中心实验室。开标当日,供应商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6份 (1正5副)和正本投标书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为“BAFY-ZWK-2303期:宝安区儿童医院后勤物资开办咨询项目-XX公司(投标公司名称)”,请自带U盘拷贝]。投标书须按我院提供的《投标书模板》编写,纸质投标书请双面打印。
六、联系电话: 23209247、27863999-8033 梁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