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A202400032]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备案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BA202400032]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备案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0:50:04
采购信息
明细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22 10:50:04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 BA202400032 | 项目名称 | 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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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单位 | 资产管理处 | 经办人 | 马兴雨 |
预算金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人民币 | 成交金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人民币 |
成交供应商 | 长春市福顺搬家有限公司 | 质保期 | 12 月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南9号7栋107室三胡同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 |
付款方式 | 按实际发生量分批次验收合格后付款,支付金额不超出成交单总金额(服务期限与成交单金额以先到为准) | ||
供应商联系手机 | 18943656674 | 服务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至 2025年02月01日 |
服务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各校区 | ||
验收方式 |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 ||
售后服务要求 | 吉林大学各校区 | ||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 装卸搬运服务 | 名称 | 资产处置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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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项 | 数量 | 1 |
单价 | ¥286,000.00 | 总价 | ¥286,000.00 |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 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技术文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邀请合格服务商就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资产处置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86,000.00元,按单车次进行报价(成交价格220元/车)。 三、项目内容: (一)详细要求: 1、服务商基本条件: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范围应包含装卸搬运服务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服务商如有转包行为,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服务要求: (1)服务商提供服务的车型为箱式货车,货柜尺寸长4.25米,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手续完备,年审合格,车况良好,安全可靠,备件齐全,干净整洁,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服务商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与本车有关的维护、维修、汽油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2)厢式货车每辆车要求配备1名司机和2名搬运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着装整齐、行为端正、谈吐文明,不得在校园内或周边聚众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机必须证件齐全合法,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3)服务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服务;不能按时履约,延迟服务的,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0元,如遇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除外。 (4)服务商须指派项目负责人与学校指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服务项目完成后需按校方要求将服务区域内卫生清扫干净,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此期间造成物品损坏的,应修复完好,并经学校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无法修复或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修复不合格的,服务商应赔偿学校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发生物品丢失、损坏或将擅自将学校公共区域物品夹带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服务商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服务商应对本单位提供服务人员承担安全和管理责任,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6)服务商承担服务期间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及第三者等所造成的损失,车辆违章罚款等损失均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7)服务商必须保证按照学校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整改2次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服务商必须保证满车运送(原则不超限,搬运物品不足一车除外)并确保物品安全,如发现因未装满车导致多计算工作量的,学校将下达书面罚款通知书,每发现一车,学校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处罚超过2次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注:运输车辆装运货物需双方拍照留存,附在记录单后,作为学校付款佐证。 (9)服务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现1次,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服务商在合同期内如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或年审,则可视为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服务地点:吉林大学各校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服务商持双方签字认可的搬运记录单,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开具合规发票,学校以转账方式在15日内向服务商支付上月费用,年付款总额不超过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五)服务保证期:与服务时间一致 (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服务商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说明(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及行业优势等简介)。 2.服务商需提供近三年业绩(2021年-2023年相关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书)。 3.服务商需提供服务车辆的行车证和保险单复印件及服务人员情况表。 4.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承诺书、搬运方案、工作流程、注意事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搬运装卸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等; 5.本单位近三年无大额物品丢失、损坏和重大事故的说明或声明(包括最近三年本单位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等) 6.投标文件需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四、合同签订:成交服务商按项目技术文件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需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缴纳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存入学校指定账户,合同期满且无服务质量问题的,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开户名称:吉林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账 号:160402501175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兴雨,联系电话:85166912,手机13844846991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25日附件二 服务承诺书为了确保此项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搬运所用车辆技术状况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车况完好,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均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员工身体健康,能胜任此项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经营管理、财务、统计、安全、劳动和服务质量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 四、公司所属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 五、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行,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不非法转让货运经营权。 六、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七、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条例,坚持安全第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八、遵章守纪、依法经营,车辆证件齐全。 九、实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标准、优质高效、服从甲方负责人指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此项搬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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