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一: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第2#-15#厂房、第17#厂房、第18#办公楼、第19#-20#食堂、第21#-22#职工宿舍和相应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202310250004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
批准单位 | 涟水县人民政府、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 | 1、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研究结果 2、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三重一大研究结果 3、涟水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备案)表 4、涟水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 | ||||
转让方名称 |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1、本次转让标的名称为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编号:苏(2021)涟水县不动产权第0022964号,位于涟水经济开发区兴盛路北侧港口路西侧,宗地面积192110㎡(288亩),总建筑面积143687.4㎡。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清单》。 2、本次转让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第2#-15#厂房、第17#厂房、第18#办公楼、第19#-20#食堂、第21#-22#职工宿舍和相应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筑面积125277.82㎡,宗地面积161324㎡。 标段二: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第1#厂房及相应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筑面积12246.7㎡,宗地面积24161㎡;淮安新港电子产业园二期第16#厂房及相应厂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筑面积6162.88㎡,宗地面积6625㎡。
注:1、本次转让标的物数量为转让方提供,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物无抵押及被保全等任何纠纷。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资评报字(2023)第3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涟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30日 | ||||
评估价格 | 标段一:22991.909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评估价格:20265.534万元,宗地评估价格:2726.3756万元);标段二:3426.3648万元(其中1号厂房房屋建筑评估价格:1963.251万元,宗地评估价格:408.3209万元;16号厂房房屋建筑评估价格:942.8304万元,宗地评估价格:111.9625万元); | ||||
转让底价 | 标段一:23077.438488万元;标段二:3426.3648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房地产转让不得采用委托(含匿名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受让; 3、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4、本次转让涉及的相关变更登记、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5、上述房地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6、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7、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在江苏省涟水县投资年限不少于5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意向受让方实缴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意向受让方承诺经营业态为电子元器件制造;(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9、意向受让方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意向受让方在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承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不动产权证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5、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受让方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2308万元;标段二:342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如被确认为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 《资产转让合同》。 3、因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及行为批准单位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成交价款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受让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汪先生(交易中心) | 江女士(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82315603 | 0517-82399028 | |||
投诉电话 | 肖女士0517-83638028 |
附件:转让标的清单.docx[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10/26/95080821cbf64eb384ce04cc18e4c4c8.docx];转让合同样本.pdf[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10/27/9ec4f9e9dc1348c09d09e173954a84ac.pdf];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doc[https://cqjy.ejy365.com//upload/file//2023/10/26/426e22bee1124264863dee990ed613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