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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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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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招标文件答疑公告03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代理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 一、6、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2#看守所2号楼”,《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显示有暂估材料,钢格栅门 单价5772元/樘,双扇电动平移钢板门(车行D1门)5000*4800 单价92736元/樘,四扇电动平移格栅门(车行D2门8000*4800) 单价148377元/樘,但该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均未显示该单位工程有材料暂估价,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为0元,请问该单位工程是否有材料暂估价,数量为多少?如没有是否自行删除该表格中材料? 7、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12#武警中队营房”,《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显示有暂估材料,钢结构玻璃雨棚,单价800元/m2 ,但该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均未显示该单位工程有材料暂估价,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为0元,请问该单位工程是否有材料暂估价,数量为多少?如没有是否自行删除该表格中材料? 8、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18#门卫室”,《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显示有暂估材料,浮雕定制 单价2200元/m2,招牌定制单价1400元/m2,但该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均未显示该单位工程有材料暂估价,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为0元,请问该单位工程是否有材料暂估价,数量为多少?如没有是否自行删除该表格中材料?9、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室外电气管线电缆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显示有暂估材料,砌筑井 单价3000元/座,但该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均未显示该单位工程有材料暂估价,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为0元,请问该单位工程是否有材料暂估价,数量为多少?如没有是否自行删除该表格中材料? 10、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3#看守所3号楼”,《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1、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土建工程),单位工程“21#地下室”,《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12、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位工程“室外电气管线电缆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3、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位工程“室外照明”,《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4、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看守所1号楼”,《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5、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2#看守所2号楼”,《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16、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3#看守所3号楼”,《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7、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7#开闭所”,《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8、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8#伙房和辅助用房”,《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19、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2#武警中队营房”,《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20、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3#综合仓库及电房”,《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1、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4#、15#、16#、17#岗楼”,《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2、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8#门卫室”,《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3、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19#门卫室”,《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4、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20#污水处理站”,《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25、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21#地下室”,《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6、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21#地下室人防”,《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7、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安装工程,单位工程“23#污水处理池”,《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材料显示有品牌、厂家,与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不一致。投标人是否选用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提供的设备品牌即可? 28、招标资料《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单项工程:室外工程(红线以内),单位工程“边坡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显示有专业工程暂估价,滴灌系统暂按24500元/套,《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均未显示该单位工程有专业暂估价,且招标公告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估价为0元,请问该单位工程是否有专业暂估价,金额为多少?如没有是否自行删除该表格中该项? 答:①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均无暂估价,暂估价为0元。上述提疑涉及的暂估价表格内容为软件导出有误。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上述表格相应内容后加盖公章或直接在上述表格加盖公章均可;②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执行《清远市区2024年第2季度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不足部分材料价格参考周边城市信息价及市场价。其中,《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部分子目显示的品牌、厂家仅用于预算编制及审核参考;招标文件P175《附件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用于项目实施过程的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参考。上述提疑涉及的投标人选用材料设备品牌具体事宜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条款执行;③招标工程量清单若还存在上述类似情况,按照本条答疑执行。 二、问:1.本项目为首期工程,二期场地可否作为首期的办公生活区? 2.请提供本项目临水临电的接驳点及容量、排水点。 3.请提供本项目的勘察报告。 答:①项目二期场地可以合理利用,作为首期项目部临时办公生活区,具体二期场地是否作为首期的办公生活区由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自行考虑;②本项目临水临电的接驳点及容量、排水点由承包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项目临水临电具体事宜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合同专用条款第19.1款执行;③勘察报告详见附件。 三、1、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是否已完成? 2、招标文件P159,83.4 其他约定。“g)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植物含乔木、灌木、竹子、香蕉树等所有绿化砍伐、拆除、挖树蔸、外运等费用已包含在预算包干费内,施工过程中不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绿化砍伐、拆除、挖树蔸、外运等费用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相关规定不应包含在预算包干费内,施工过程中是否应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 3、请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4、招标文件P159,83.4 其他约定。 “i)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边坡工程(边坡区域土方)、道路工程(场地平整)以及 21#地下室基坑支护的土石方开挖,其土方按对应分部分项总挖方量的 90%,石方按对应分部分项总挖方量的10%计量,结算不予调整。”本项目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该条款和本项目承包方式不一致,请修改该条款。 5、招标文件P158,83.4 其他约定。“e)余方弃置、拆除废料、淤泥、泥浆等外运运距按预算运距综合包干。沟槽、基坑等场地开挖后可利用与回填的土方运距按预算运距综合包干;借土、堆土、弃土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清远市公安监管中心建设项目(清城区看守所、清远市戒毒所以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首期)预算》中外运运距只有1km,不合理,外运运距是否应按实际运距调整? 答:①本项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②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过程中不依据方案或签证计算费用;③勘察报告详见附件;④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边坡工程(边坡区域土方)、道路工程(场地平整)以及21#地下室基坑支护的土石方开挖,其土方按对应分部分项总挖方量的90%,石方按对应分部分项总挖方量的10%计量,结算时此部分土石方比例不再调整,具体土石方工程量按实结算;⑤不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43.2.3(2)中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评审3.2“承担的工程获地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1项得1分,最高 0.5 分”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43.2.3(2)中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评分中的3.2应为:“3.2承担的工程获地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的,1项得0.5分,最高 0.5 分,有效期一年。本小项最高 0.5 分。”。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2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