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富宝公司民事诉讼案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富宝公司民事诉讼案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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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广东龙观律师事务所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方直接采购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 广东龙观律师事务所负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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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龙观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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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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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工作地点:迳口社区工作站。 2、服务内容:参与案件研讨会并梳理案件事实情况,案件相关法律及类案检索,答辩思路研究并撰写答辩状,出庭代理,一审全流程与法院跟进案件最新进展及反馈委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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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新村100号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15986677254
公告日期:2023年 8月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