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
金额
462.9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ys-2023015
预算金额462.98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光17703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薇薇13844049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
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
(招标编号:JLYS-20230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气外
网、电气路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2.9821
万元,招标入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
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
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YS-2023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电
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地及景观、大门、
电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道路及停车场、硬铺场
地及景观、大门、电气外网、电气路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62.9821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超越大街以东,创意路以北。
2.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
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
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
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
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
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
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捉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逾期未
递交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
联系人: 韦光
电话: 177036696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楼
联系人:姜薇薇
电 话: 138440499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
联系人:韦光


电 话:17703669630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楼
联系人:姜薇薇
电 话: 13844049918
电子邮件:
苇盔葱〈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日迂尽(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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