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3509220902800165019001Z02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2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7,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10-12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卓洋供水分区)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古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卓洋供水分区)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9220902800165019)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根据古发改【2024】27号文《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建立承诺制度第2点施工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签署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如若中标也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建立建设资金共管制度;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答疑纪要相应调整。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古田县国泉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
附件1 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 2.如若中标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 3.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建立建设资金共管制度; 4.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并接受建设单位与监管部门的指导检查。 承诺人: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