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银行温州分行关于分行收单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行收单业务规模,拟通过与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商合作,开展商户推荐和商户非核心业务外包服务,有效提高收单核心商户和存款。现公开对我行收单外包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行收单业务规模,拟通过与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商合作,开展商户推荐和商户非核心业务外包服务,有效提高收单核心商户和存款,现拟采购收单外包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1.2  技术要求:
1.2.1  收单外包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分行根据准入标准选择收单外包服务机构,与温州分行合作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取得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备案证明。
(2)、外包服务机构承诺遵守监管政策、行业自律规范,承诺因其自身违反相关政策制度时,承担相应责任。
(3)、外包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分行接受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以及银行卡清算机构关于收单业务规章制度建设、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检查,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调查。
(4)、对于我分行准入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推荐收单商户,结算账户强制要求开立为本行。
    (5)、收单外包推荐商户现场核实及提交商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的要求。
(6)、外包机构合作要对商户信息等内容做好保密,建立完善机制。
(7)、由于外包服务机构过失造成发卡机构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本行先行赔付后,再向外包服务机构追偿。
(8)、不得将本行委托的外包业务向第三方转让或转包。
1.2.2  收单业务外包服务类目:
(1)、特约商户推荐:按照我行的要求,向其推荐有意向受理银行卡业务的商户,提供商户信息并协助收单机构完成商户调查,商户资料收集、整理与提交等工作,特约商户协议由我行负责审批和签约。
(2)、受理终端布放与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配备业务受理用品,进行操作培训,张贴受理标识,使特约商户能够正常受理银行卡的业务处理过程。
(3)、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相关人员(包括财务、收银人员等)进行银行卡受理业务知识培训,使特约商户相关人员了解、掌握受理银行卡的知识和技能,达到提高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服务质量、防范业务风险、创建良好用卡环境的目的。
(4)、受理终端维护:对安装在特约商户的终端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参数维护、应用程序升级换装以及终端部件更换等业务处理的过程。
(5)、特约商户调单:调取特约商户相关交易证明材料及特约商户相关申请资料的过程。包括签购单、发票、收货单等交易证明材料,以及特约商户退货申请表、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表、特约商户新增终端申请表等。
(6)、其他服务:提供的服务相关指标和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1.2.3  收单业务外包要求:
(1)、收单外包机构应在我行展业地区,制定与合作业务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我行备案。外包服务机构不得超出我行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收单外包机构至少应有2名以上熟悉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从事经济、金融、会计、计算机、电子通信或信息安全行业工作经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3)、收单外包机构应配备能满足业务需要的足够数量专业化人员履行与我行约定的合作事项,并向我行提供业务合作工作进展情况。                                     
(4)、收单外包机构推荐的收单商户需满足我行特约商户准入标准。在商户推荐工作中,不得推荐非真实、违规经营的商户,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主动为商户或协助商户以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我行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不得超过我行授权范围向商户进行营销、宣传等活动,不得就特约商户推荐工作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同一商户推荐人员不得办理该人员所推荐商户的机具安装。
1.2.4  收单业务外包服务响应:
(1)、负责对其维护的特约商户进行收单受理业务的使用培训和银行卡、条码支付使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受理终端的操作使用、保养知识;银行卡识别、银行卡及条码支付业务受理、风险防范知识;账务处理知识等,培训频率不得少于每半年(月/季度/半年/年)一次。
(2)、提供全天候服务支持和应急处理,应及时响应我行及其特约商户需求,为我行及其特约商户解答收单业务相关的技术、业务及账务知识,具备严格的特约商户维护日志登记制度与处理时效考核系统。
(3)、配合我行的风险监控、高风险特约商户抽检、违规特约商户处理等要求,及时报告特约商户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降低银行卡、条码支付欺诈风险。
(4)、对交易量较大的重点特约商户,增加培训次数,重点做好收银员的集中培训和跟进培训工作。
(5)、如发现特约商户有变更收单机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我行,并做好挽留工作,力争特约商户不流失。
1.3 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应在我行展业地区,制定与合作业务内控制度、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定和服务方案,并送我行备案,不得超出我行授权的区域、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企业成立3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1.4.3  供应商应取得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备案证明满1年,具备从事收单外包服务资质。
二、报名要求
2.1  若中标本项目,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77-56969696转526108,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严格按照材料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wyfbetter@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收单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收单外包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收单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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