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多功能报告厅(自然教育教室)、手工体验室、森防实验室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0: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多功能报告厅(自然教育教室)、手工体验室、森防实验室装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多功能报告厅(自然教育教室)、手工体验室、森防实验室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Z-202305ZC-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3-00615
3、项目名称: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馆多功能报告厅(自然教育教室)、手工体验室、森防实验室装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相应承诺);(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作出相应承诺);(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22.189.254.3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州谈判室20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州谈判室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 资金来源:州级财政性资金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联系电话:0718-8243800,邮箱地址:eszfcg@sina.com,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七姊妹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41号
联系方式:13469734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18-8243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洋
电 话:0718-82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