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酸性纳米降压增注试验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fwgk3046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丽13019770515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新杰0459-53929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8
公告正文
酸性纳米降压增注试验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3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其它渠道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我厂经过多年注水开发,近井地带存在一定油层污染,以堵塞污染为主,地层存在有机类结垢,导致部分注水井油压高,注水困难,计划开展酸性纳米乳液降压增注试验。
2.2 招标范围:第八采油厂酸性纳米降压增注计划暂定20口井(包含模范屯公司),最终根据措施前后的增注降压效果,予以验收结算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包含模范屯公司)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酸性纳米降压增注试验。
2.7其他说明: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的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药剂检验(检测)报告,药剂满足以下指标:平均粒径:能形成纳米乳液,粒径小于100nm;界面活性:界面张力小于1×10-3mN/m;降粘能力:降粘率不小于50%;溶垢量(60℃,mg/mL):不小于10。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承诺:
  1.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 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3. 若中标,需完成20口(暂定,不超过计划投资金额)注水井酸性纳米乳液降压增注施工,提供单井施工设计及施工总结,
  4. 注水井解堵后,相同注水量情况下,单井压力下降1MPa 以上或相同注水压力及以下,日注水量增注 5m3以上,视为措施有效。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有效期达到 90 天以上,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 70%;在 2025 年 12 月 31日前,平均单井累计增注 1500m3或者压降 0.5MPa 以上天数达到 240 天以上,予以支付质保金。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18:00:00至202409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1008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郭新杰
联系电话:0459-5392960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八采油厂
联系人:韩丽
联系电话: 13019770515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平台运营联系方式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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