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宿舍及交警南北楼宿舍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3gc2024fj2735
预算金额243.0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佩181965428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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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人: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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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

      2024-06-26 1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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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1小时7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6-26 10:52:2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0分

项目名称

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宿舍及交警南北楼宿舍 

项目编号

WH13GC2024FJ2735(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278号)

标段名称

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宿舍及交警南北楼宿舍 

标段编号

WH13GC2024FJ273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汀棠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东路3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邹丽0553-291270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3F、4F

联系人及电话

张佩 181965428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625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旭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2430517.55

项目负责人

刘善萍  

证书编号:皖234212115081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期

9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苍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2460857.79

项目负责人

王定卉

证书编号:皖23413145548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期

9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2356735.56

项目负责人

凌爱萍

证书编号:皖23422221110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工期

9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手写签名,不满足招标文件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1、安徽旭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安徽苍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芜湖圣耀建设有限公司4、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5、安徽京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芜湖久瑞建设有限公司7、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河南翰风方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安徽浩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安徽江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芜湖伟捷建设有限公司12、安徽茂叶建设有限公司13、安徽圣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4、安徽权恒建设有限公司15、安徽升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2430517.55元

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标报价算分一览表.pdf

旭照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

圣耀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苍龙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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