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卫健委对外交流合作宣传产品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0226558100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洁 0991-8568587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2 17:51 - 2024-10-25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片拍摄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片拍摄; 采购人需求描述: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10%履约金后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成所有新疆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宣传产品,经采购方审核验收通过后退还10%履约金。;
次要参数要求:基本要求:1.中标方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后续事宜。 2.宣传视频总时长900秒。 3.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方提供宣传视频原创剧本,经审核无误并确认后,制作视频。 4.结合宣传视频内容,设计制作适宜在海外发放,能体现我区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特色专科等内容的宣传手册3800份(俄语2850份,英语950份)、展示易拉宝海报等。 ;1件
300000.00
-
买家留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自治区卫健委国际卫生合作视频制作竟价采购 (10.22).doc
响应附件要求:按资格审查表中7项内容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新华南路街道 龙泉街19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
1、预中标结果出来后提前提供本单位现有相关配套设备、人员资质,采购方实地进行摸底和考察,如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2、为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请实事求是报价,如有违反市场价格规律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后,又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一律按照无效标处理并记录在案,以后不再选取。 3、任何以没有看清竞价文件或不符合竞价询价要求的产品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恶意报价,并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4、中标方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后续事宜。 5、采购方针对法律法规宣传动画视频审片验收通过以下方面: (1)内容方面(主题与内涵及具体脚本)。 (2)技术方面(画面质量,视频流畅度,音效与配乐,俄英翻译)。 (3)制作规范与交付要求(格式与文件规范,版权与合规性)。 (4)其他方面 **未满足采购方特定需求** **交付时间延误** 采购方将进行严格审片,如若供应商经多次修改仍无法达到宣传视频制作要求,采购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赔偿和损失由供应商来负责。 6、报价应含税金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