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六届运博会宿迁推介活动演出节目询价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子文0527-843386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第六届运博会宿迁推介活动演出节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四)项目简要说明:为提升宿迁市城市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展示宿迁大运河文化资源,拟于运博会期间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宿迁文旅专场推介活动。需现场演出歌舞类节目三个、曲艺类节目一个,项目预算含人员交通食宿、税费等相关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发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在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4.报价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发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时间
2024年9月4日9时30分—9月10日17时00分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
(二)询价地点:宿迁市文化艺术中心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
(1)投标方填写的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并填写单价与合计金额。
(3)报价均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质保费和税收等所有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提供的报价材料需投标人本人签字。
七、供应商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史子文
联系电话:0527-84338617
联系地址: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世纪大道88号)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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