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政交通集团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市政交通集团
招标联系人潘柏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市政交通集团承建的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1228.34m2,总建筑面积144849.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235.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02%;建筑密度:17.70%。

2、工程地点:荆州市江陵县富民路-道路。

3、询价标的详情:P.O 32.5R袋装水泥740吨,P.C 42.5袋装水泥560吨。

备注:(1)报价含:提供增值税专票,单价含材料费、运输损耗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出厂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后,乙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甲方按照财务计划向乙方支付该笔货款的 70 %,供货结束后90日内付清27%余款,剩余3%货款在供货结束后18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其他要求:无。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潘柏铭:13199892055

需求组织:市政交通集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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